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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骗下机,其实就是利用一点规则的漏洞 ...
关于被骗下机,其实就是利用一点规则的漏洞
精华
zy1122
发表于2012-8-14 18:11
阅读:
15160
回复:
34
问题就出在四小时这个龟腚上,航空公司其实跟中国羽毛球队女双差不多,用点规则漏洞,所以国际羽联处罚了她们,但是民航局会处理航空公司吗?是不是李永波跟该公司领导很熟啊,所以该公司得到了李永波的真传,其实你看看李永波当时道歉的嘴脸,你也就能明白了为什么航空公司横竖都不怕了![本文因
引起热议
被未央·黑暗之光加精华!(2012-08-15 09: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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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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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直达
kakagumu
发表于
2012-8-14 19:48:38
沙发
看来应该让这批旅客继续飞,另外一批旅客继续延误几个小时,然后航空公司赔钱给他们。这样就皆大欢喜了,就没机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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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过路人
发表于
2012-8-14 20:24:05
板凳
有规则 就有人利用规则 能够理解女双假打的 也不难理解川航调机 英国也有自行车手假摔 有被处罚了吗 国际羽联的处罚现在质疑的已经有不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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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比
发表于
2012-8-14 21:12:24
地板
下面引用由
kakagumu
2012-08-14 11:48:38.0
发表的内容:
看来应该让这批旅客继续飞,另外一批旅客继续延误几个小时,然后航空公司赔钱给他们。这样就皆大欢喜了,就没机闹了
本来就应该这样!该谁承担的责任就得谁承担,干嘛要让另外一批无辜的旅客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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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比
发表于
2012-8-14 21:13:45
5
#
合同诈骗的司法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航空公司在售卖机票时,明确了起飞和到达时间,航班时刻表属于合同的附件之一,在经停站停留的时间长短均有明确的公示。旅客知晓了这些才购买的机票。而航空公司以主观故意的方式,在没有明确告知旅客在经停站停留的时间将大大超过时刻表所示,将比原定时刻延误3~4小时到达目的地的事实,让旅客错误的在经停站长时间的逗留,且这种逗留非旅客自愿,这显然构成了欺诈!
航空公司需要承担的责任显然不仅仅是航班延误的责任,更应该承担合同诈骗的责任!
要是旅客以合同诈骗告到法院,完全可以告赢!延误不到4小时,可以不赔,但欺诈旅客就得付出合同金额双倍的赔偿!
从以上几位业内人士的回帖,让我深深理解并以后将全力支持那些所谓的“机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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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过路人
发表于
2012-8-14 21:20:40
6
#
你支持机闹就支持机闹 没有拦得住你 反正你认为把所有与你意见不一的划为“业内”你就利于不败之地了 霉体也就是那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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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qlee
发表于
2012-8-14 22:17:25
7
#
下面引用由
波比
2012-08-14 13:13:45.0
发表的内容:
合同诈骗的司法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航空公司在售卖机票时,明确了起飞和到达时间,航班时刻表属于合同的附件之一,在经停站停留的时间长短均有明确的公示。旅客知晓了这些才购买的机票。而航空公司以主观故意的方式,在没有明确告知旅客在经停站停留的时间将大大超过时刻表所示,将比原定时刻延误3~4小时到达目的地的事实,让旅客错误的在经停站长时间的逗留,且这种逗留非旅客自愿,这显然构成了欺诈!
航空公司需要承担的责任显然不仅仅是航班延误的责任,更应该承担合同诈骗的责任!
要是旅客以合同诈骗告到法院,完全可以告赢!延误不到4小时,可以不赔,但欺诈旅客就得付出合同金额双倍的赔偿!
从以上几位业内人士的回帖,让我深深理解并以后将全力支持那些所谓的“机闹”!
以合同的角度来说是这样,但航空运输有很多不确定性,有很多原因会对飞行带来问题,航空公司是一方面,特别对于小航空公司来说,飞机本来就少,航班调整不过来,当某一个航段出现问题,就会产生连锁反应,该后续航班造成延误,旅客在买机票的时候是否应该考虑这个,挑大航空公司?还有天气和飞机突发故障等原因,这些都是影响着飞行安全的,如果让你知道飞机有有这些安全问题,作为旅客,你敢做吗?“机闹”是要分清性质的,如果航空公司的处理不到位或者故意隐瞒,那可以索赔。对于那些冲机坪,故意阻挠其它航空器执行任务就犯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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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比
发表于
2012-8-14 22:47:00
8
#
下面引用由
zqlee
2012-08-14 14:17:25.0
发表的内容:
下面引用由
波比
2012-08-14 13:13:45.0
发表的内容:
合同诈骗的司法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航空公司在售卖机票时,明确了起飞和到达时间,航班时刻表属于合同的附件之一,在经停站停留的时间长短均有明确的公示。旅客知晓了这些才购买的机票。而航空公司以主观故意的方式,在没有明确告知旅客在经停站停留的时间将大大超过时刻表所示,将比原定时刻延误3~4小时到达目的地的事实,让旅客错误的在经停站长时间的逗留,且这种逗留非旅客自愿,这显然构成了欺诈!
航空公司需要承担的责任显然不仅仅是航班延误的责任,更应该承担合同诈骗的责任!
要是旅客以合同诈骗告到法院,完全可以告赢!延误不到4小时,可以不赔,但欺诈旅客就得付出合同金额双倍的赔偿!
从以上几位业内人士的回帖,让我深深理解并以后将全力支持那些所谓的“机闹”!
以合同的角度来说是这样,但航空运输有很多不确定性,有很多原因会对飞行带来问题,航空公司是一方面,特别对于小航空公司来说,飞机本来就少,航班调整不过来,当某一个航段出现问题,就会产生连锁反应,该后续航班造成延误,旅客在买机票的时候是否应该考虑这个,挑大航空公司?还有天气和飞机突发故障等原因,这些都是影响着飞行安全的,如果让你知道飞机有有这些安全问题,作为旅客,你敢做吗?“机闹”是要分清性质的,如果航空公司的处理不到位或者故意隐瞒,那可以索赔。对于那些冲机坪,故意阻挠其它航空器执行任务就犯法了
嗯,总算看到一个明事理,辨是非的业内人士!
但旅客并非航空运输专家,只要你飞机敢飞,票价低廉,我就敢坐。这跟你大公司还是小公司没关系。至于飞机故障,咱们也理解,延误超限就赔呗,或者不赔,把旅客哄好了也可以。天气嘛,那没办法,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咱没法做主,等呗,但航空公司千万别给旅客晚娘脸,别摆着一副一问三不知的架子就OK了。小老百姓的,要求并不高。
你可以翻翻我以前的帖子。我从来都不支持以暴制暴,不管是针对旅客也好还是针对航空公司。不管航空公司也好,还是旅客也罢,大家都在为自己的利益而博弈。但在信息不对称,职能部门不作为的情况下,航空公司欺骗旅客而不愿意承担责任,旅客就采用过激手段迫使航空公司就范,如此循环,其实大家都是受害者。
我所支持“机闹”的言论,也是根据上面几个自认为聪明、强悍,可以把旅客玩弄于鼓掌之中的人士。当然对于这样敢于将旅客玩弄于鼓掌之中的航空公司,咱也绝不客气!
[本贴子在 2012-08-14 14:49:22 重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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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谷道场
发表于
2012-8-14 23:19:31
9
#
下面引用由
有一个过路人
2012-08-14 13:20:40.0
发表的内容:
你支持机闹就支持机闹 没有拦得住你 反正你认为把所有与你意见不一的划为“业内”你就利于不败之地了 霉体也就是那么想的
这个人不是业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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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FF
发表于
2012-8-15 02:35:25
10
#
我也挺支持机闹的,就像支持珠绒肌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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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nd04
发表于
2012-8-15 05:59:22
11
#
下面引用由
波比
2012-08-14 13:13:45.0
发表的内容:
合同诈骗的司法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航空公司在售卖机票时,明确了起飞和到达时间,航班时刻表属于合同的附件之一,在经停站停留的时间长短均有明确的公示。旅客知晓了这些才购买的机票。而航空公司以主观故意的方式,在没有明确告知旅客在经停站停留的时间将大大超过时刻表所示,将比原定时刻延误3~4小时到达目的地的事实,让旅客错误的在经停站长时间的逗留,且这种逗留非旅客自愿,这显然构成了欺诈!
航空公司需要承担的责任显然不仅仅是航班延误的责任,更应该承担合同诈骗的责任!
要是旅客以合同诈骗告到法院,完全可以告赢!延误不到4小时,可以不赔,但欺诈旅客就得付出合同金额双倍的赔偿!
从以上几位业内人士的回帖,让我深深理解并以后将全力支持那些所谓的“机闹”!
回去好好翻翻你的法律书,只要航空公司在售票时没有预见到那天会出现航班调度导致延误,那就根本不算诈骗。说得难听点,就算他预见到了,也不算诈骗因为你不能证明他预见到了。。。
按照你这种逻辑,所以延误都变成欺诈了。。。笑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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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urain
发表于
2012-8-15 06:41:20
12
#
着陆后,马上起身拿行李,没有法律规定不可以拿。如果中间飞机颠簸造成行李掉下来砸中乘客,航空公司自己负没有保护好消费者人生安全的责任。
旅客买的飞机票也没有说飞机到达目的地后必须立即下机,大家想什么时候下就什么时候下。
上面这些也是规则的漏洞,却不常发生。
因为法律不能覆盖的地方,大家在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
做人做事要有原则,做企业要有诚信。
作为国有的大型航空公司,从事公共的交通运输,利用规则的漏洞去忽悠乘客,这是不是笑话?
如果因不可抗因素,正常的旅客都能理解。
如果因航空公司自身原因,比如超售等情况,要有一个让乘客可以接受的善后赔偿工作。
让乘客在经历这种意外经历后,不至于增生反感。
国内市场大,旅客多,不愁没有人坐飞机,
国内的航空市场普遍就是这样的一个服务意识。
付出更多的精力和成本去讨好客户,
带来的边际效益,不足以驱使航空公司有改进。
针对这个事件,民航总局应该有所作为。
[本贴子在 2012-08-14 23:51:14 重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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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honbo
发表于
2012-8-15 06:58:12
13
#
下面引用由
bernd04
2012-08-14 21:59:22.0
发表的内容:
下面引用由
波比
2012-08-14 13:13:45.0
发表的内容:
合同诈骗的司法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航空公司在售卖机票时,明确了起飞和到达时间,航班时刻表属于合同的附件之一,在经停站停留的时间长短均有明确的公示。旅客知晓了这些才购买的机票。而航空公司以主观故意的方式,在没有明确告知旅客在经停站停留的时间将大大超过时刻表所示,将比原定时刻延误3~4小时到达目的地的事实,让旅客错误的在经停站长时间的逗留,且这种逗留非旅客自愿,这显然构成了欺诈!
航空公司需要承担的责任显然不仅仅是航班延误的责任,更应该承担合同诈骗的责任!
要是旅客以合同诈骗告到法院,完全可以告赢!延误不到4小时,可以不赔,但欺诈旅客就得付出合同金额双倍的赔偿!
从以上几位业内人士的回帖,让我深深理解并以后将全力支持那些所谓的“机闹”!
回去好好翻翻你的法律书,只要航空公司在售票时没有预见到那天会出现航班调度导致延误,那就根本不算诈骗。说得难听点,就算他预见到了,也不算诈骗因为你不能证明他预见到了。。。
按照你这种逻辑,所以延误都变成欺诈了。。。笑死人了。。。
整个合同诈骗是什么意思都没搞清楚,合同诈骗最基本的就是履约不能,航空公司又没说不履约。
再一个,合同诈骗是刑法的罪种,民法就是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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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se65
发表于
2012-8-15 07:30:22
14
#
下面引用由
zqlee
2012-08-14 14:17:25.0
发表的内容:
下面引用由
波比
2012-08-14 13:13:45.0
发表的内容:
合同诈骗的司法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航空公司在售卖机票时,明确了起飞和到达时间,航班时刻表属于合同的附件之一,在经停站停留的时间长短均有明确的公示。旅客知晓了这些才购买的机票。而航空公司以主观故意的方式,在没有明确告知旅客在经停站停留的时间将大大超过时刻表所示,将比原定时刻延误3~4小时到达目的地的事实,让旅客错误的在经停站长时间的逗留,且这种逗留非旅客自愿,这显然构成了欺诈!
航空公司需要承担的责任显然不仅仅是航班延误的责任,更应该承担合同诈骗的责任!
要是旅客以合同诈骗告到法院,完全可以告赢!延误不到4小时,可以不赔,但欺诈旅客就得付出合同金额双倍的赔偿!
从以上几位业内人士的回帖,让我深深理解并以后将全力支持那些所谓的“机闹”!
以合同的角度来说是这样,但航空运输有很多不确定性,有很多原因会对飞行带来问题,航空公司是一方面,特别对于小航空公司来说,飞机本来就少,航班调整不过来,当某一个航段出现问题,就会产生连锁反应,该后续航班造成延误,旅客在买机票的时候是否应该考虑这个,挑大航空公司?还有天气和飞机突发故障等原因,这些都是影响着飞行安全的,如果让你知道飞机有有这些安全问题,作为旅客,你敢做吗?“机闹”是要分清性质的,如果航空公司的处理不到位或者故意隐瞒,那可以索赔。对于那些冲机坪,故意阻挠其它航空器执行任务就犯法了
难得出现一位讲道理的业内人士(真的是机务?)。
首先,应该坚决反对堵登机口之类的行为,更应该严惩冲停机坪之类的行为。
但是,在遇到延误等问题时,航空公司的代表和机场地面服务人员应该做好解释工作,要化解矛盾而不是激化矛盾。有些乘客素质确实不高,但有些乘客出现过激行为恐怕与素质不高的“业内人士”激化矛盾有关,一旦形成群体事件就没有什么理智可言了。
事实上,本坛有的“业内人士”如果不是冒充“业内人士”来挑拨的,应该就是素质不高的“业内人士”,他们在这儿做的基本上就是冷嘲热讽激化矛盾。
乘客向地服询问延误原因可笑吗?你别冷笑,你倒是告诉他应该到哪儿问呀!
“美国机长说乘客不需要知道延误原因”?还有那么霸道的航空公司或机长?乘客难道不需要知道自己的权益是否受到了侵害?除非是航空公司做的足够好:只要是乘客该得到的赔偿或待遇不用自己操心保证会得到(不该得到的赔偿自然也不会得到),这样的话乘客确实不需要知道延误的原因,问题是:中国的航空公司能做到这一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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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amisy
发表于
2012-8-19 07:48:13
15
#
民航发【2007】149号《关于印发民航航班正常统计办法的通知》
附件1延误航班原因分类第十一飞机晚到定义为外航航班晚于班期时刻表规定到达时间抵港。
这一条是否仅针对外航(外国航空公司)?
是否意味着国内航班不能够以“飞机晚到”为航班不正常原因?
现在大量的航班延误信息被公布为“飞机晚到”,依何分类?
在指责别人过度维权的时候想一想自己该尽的义务尽了没有,维权的时候想一想是那种权利受到了侵犯,理在哪里,要据理力争,不要无理取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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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amisy
发表于
2012-8-19 07:49:43
16
#
[本贴子在 2012-08-18 23:55:49 重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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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yjet
发表于
2012-8-19 16:02:34
17
#
master奖了楼主5架小飞机 这贴能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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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开飞机环游世界
发表于
2012-8-19 20:06:14
18
#
这里有2种人很可恶,一种就是鼓动乘客闹事,教唆“会哭孩子有奶吃”的人,加剧乘客与航空公司机场的对抗,另一种是屁股决定脑袋的,把一切乘客的维权都定义为过度维权,对于一切批评指责都报以攻击性的语言回应。而这两种人一般都是不理性的,逻辑问题也是一大堆,他们还会分门别类,对抱着中立客观态度上来说一句的人,只要不符合自己的观点就是激烈的言辞回应,甚至攻击谩骂。这也就是为什么论坛现在人气那么差,好多元老都不怎么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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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
发表于
2012-8-30 00:46:58
19
#
“而航空公司以主观故意的方式,在没有明确告知旅客在经停站停留的时间将大大超过时刻表所示,将比原定时刻延误3~4小时到达目的地的事实,让旅客错误的在经停站长时间的逗留,且这种逗留非旅客自愿,这显然构成了欺诈!”
不知道 写出这段话的时候 有没有经过认真思考。
何为主观故意?
别说售票时无法预计当日情况,就是在航班执行当日,航空公司也无法告诉你准确时间,为什么?因为这个时间不是航空公司决定的,这个时刻是“管制”的,是空管部分“分配”的,是受到航路间隔、天气、军事活动等等影响的。飞机在地面停留一小时航空公司要付出多少成本?
民航业是由机场、航空公司、空管等等单位组成,是个行业,不要一想到民航就只指责航空公司。
机场保障不力,到点不能够关门,你要指责航空公司;关门后申请,管制告诉你要流控2小时,你也要指责航空公司,为什么?因为航空公司直接面对旅客,而局方也最喜欢捡软柿子捏。
平心而论,你闹到底为了什么?别说不是为了那2钱,要不公交车堵车你为什么不闹?火车晚点你为什么不闹?怎么不见因火车晚点去卧轨的?火车晚点你去问过延误原因吗?你为什么不去做呢?因为无利可图吧?
不可否认有些公司、航班确实服务欠妥,但不要忘了,服务行业,顾客完全可以用脚投票。不注重服务的服务提供者必然在竞争中会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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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尔_1
发表于
2012-8-30 21:28:07
20
#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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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g325
发表于
2012-9-1 23:04:23
21
#
下面引用由
乱
2012-08-29 16:46:58.0
发表的内容:
“而航空公司以主观故意的方式,在没有明确告知旅客在经停站停留的时间将大大超过时刻表所示,将比原定时刻延误3~4小时到达目的地的事实,让旅客错误的在经停站长时间的逗留,且这种逗留非旅客自愿,这显然构成了欺诈!”
不知道 写出这段话的时候 有没有经过认真思考。
何为主观故意?
别说售票时无法预计当日情况,就是在航班执行当日,航空公司也无法告诉你准确时间,为什么?因为这个时间不是航空公司决定的,这个时刻是“管制”的,是空管部分“分配”的,是受到航路间隔、天气、军事活动等等影响的。飞机在地面停留一小时航空公司要付出多少成本?
民航业是由机场、航空公司、空管等等单位组成,是个行业,不要一想到民航就只指责航空公司。
机场保障不力,到点不能够关门,你要指责航空公司;关门后申请,管制告诉你要流控2小时,你也要指责航空公司,为什么?因为航空公司直接面对旅客,而局方也最喜欢捡软柿子捏。
平心而论,你闹到底为了什么?别说不是为了那2钱,要不公交车堵车你为什么不闹?火车晚点你为什么不闹?怎么不见因火车晚点去卧轨的?火车晚点你去问过延误原因吗?你为什么不去做呢?因为无利可图吧?
不可否认有些公司、航班确实服务欠妥,但不要忘了,服务行业,顾客完全可以用脚投票。不注重服务的服务提供者必然在竞争中会被淘汰。
说的很到位,航空公司是直接面对旅客,同样也是受害人之一,把延误说成航空公司有意为之的人我想是用屁眼来说话的。说航空公司态度差的,我也能理解,因为你们面对的所谓工作人员有大部分不是航空公司的,很多机场地面服务公司的,(如果是在航空公司基地那才是真的航空公司人员)当然不是所有工作人员都是高素质,这恐怕和我国体制有关系,在岗工作人员有很多都是“关系户”,但是说延误没人理,这个“理”要怎么说才合格呢?要改签去哪里,要拿行李得去那里,都会告知,如全程陪伴,您一支声就得有人去办理这个才叫理的话,谁可以做到?
延误航班是把双刃剑,当您觉得航班总延误的时候也请想下,如果航空公司都少飞几班,那流控就减少了,也就不存在老延误,同样票价就会提高,甚至您有钱也不一定可以买到票....航空公司是个运输单位,同样也是个需要效益来存活的单位,有钱不赚可以飞不飞,你当航空公司的飞机能下小飞机来赚钱么?延误...最痛恨的是航空公司,是民航所有行业人都痛恨。
不要人家告诉你天气原因的时候您就觉得在欺诈您,飞机也是有线路的飞行,我们叫他“航路”航路天气不好只好让飞机在出发地等,没理由让飞机在天上等吧....航空公司飞机能不能飞,不是航空公司能决定的,航空公司也是受制于人...
希望各位乘客不要总拿我们和国外航空公司比,您可以和国外的旅客比么?中国民航发展二十几年了,有很多东西都需要改进、学习、探索,希望广大旅客能和航空公司一起成长,共同寻求一个能适合我们国情和民情航空公司。
最后鄙视那些支持所谓“机闹”的人,他们都是想乘虚拿点小便宜却又不敢直接说的人,一个连自己想要的东西都不敢直接开口需要别人来提出的人.我想他们没有资格对民航业指三道四...
我是一名代办,帮过太多过往的旅客,不需求您们的回报,只求您们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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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ryhsu
发表于
2012-10-7 18:52:14
22
#
下面引用由
yzg325
2012-09-01 15:04:23.0
发表的内容:
下面引用由
乱
2012-08-29 16:46:58.0
发表的内容:
“而航空公司以主观故意的方式,在没有明确告知旅客在经停站停留的时间将大大超过时刻表所示,将比原定时刻延误3~4小时到达目的地的事实,让旅客错误的在经停站长时间的逗留,且这种逗留非旅客自愿,这显然构成了欺诈!”
不知道 写出这段话的时候 有没有经过认真思考。
何为主观故意?
别说售票时无法预计当日情况,就是在航班执行当日,航空公司也无法告诉你准确时间,为什么?因为这个时间不是航空公司决定的,这个时刻是“管制”的,是空管部分“分配”的,是受到航路间隔、天气、军事活动等等影响的。飞机在地面停留一小时航空公司要付出多少成本?
民航业是由机场、航空公司、空管等等单位组成,是个行业,不要一想到民航就只指责航空公司。
机场保障不力,到点不能够关门,你要指责航空公司;关门后申请,管制告诉你要流控2小时,你也要指责航空公司,为什么?因为航空公司直接面对旅客,而局方也最喜欢捡软柿子捏。
平心而论,你闹到底为了什么?别说不是为了那2钱,要不公交车堵车你为什么不闹?火车晚点你为什么不闹?怎么不见因火车晚点去卧轨的?火车晚点你去问过延误原因吗?你为什么不去做呢?因为无利可图吧?
不可否认有些公司、航班确实服务欠妥,但不要忘了,服务行业,顾客完全可以用脚投票。不注重服务的服务提供者必然在竞争中会被淘汰。
说的很到位,航空公司是直接面对旅客,同样也是受害人之一,把延误说成航空公司有意为之的人我想是用屁眼来说话的。说航空公司态度差的,我也能理解,因为你们面对的所谓工作人员有大部分不是航空公司的,很多机场地面服务公司的,(如果是在航空公司基地那才是真的航空公司人员)当然不是所有工作人员都是高素质,这恐怕和我国体制有关系,在岗工作人员有很多都是“关系户”,但是说延误没人理,这个“理”要怎么说才合格呢?要改签去哪里,要拿行李得去那里,都会告知,如全程陪伴,您一支声就得有人去办理这个才叫理的话,谁可以做到?
延误航班是把双刃剑,当您觉得航班总延误的时候也请想下,如果航空公司都少飞几班,那流控就减少了,也就不存在老延误,同样票价就会提高,甚至您有钱也不一定可以买到票....航空公司是个运输单位,同样也是个需要效益来存活的单位,有钱不赚可以飞不飞,你当航空公司的飞机能下小飞机来赚钱么?延误...最痛恨的是航空公司,是民航所有行业人都痛恨。
不要人家告诉你天气原因的时候您就觉得在欺诈您,飞机也是有线路的飞行,我们叫他“航路”航路天气不好只好让飞机在出发地等,没理由让飞机在天上等吧....航空公司飞机能不能飞,不是航空公司能决定的,航空公司也是受制于人...
希望各位乘客不要总拿我们和国外航空公司比,您可以和国外的旅客比么?中国民航发展二十几年了,有很多东西都需要改进、学习、探索,希望广大旅客能和航空公司一起成长,共同寻求一个能适合我们国情和民情航空公司。
最后鄙视那些支持所谓“机闹”的人,他们都是想乘虚拿点小便宜却又不敢直接说的人,一个连自己想要的东西都不敢直接开口需要别人来提出的人.我想他们没有资格对民航业指三道四...
我是一名代办,帮过太多过往的旅客,不需求您们的回报,只求您们的理解......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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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28
发表于
2012-11-15 00:02:31
23
#
事情一件件地说.
航空公司责任导致延误,航空公司应该承担责任.
霸占航空器,违反法律,旅客也应该承担责任.
昨天看新闻,东北大雪,某客运站客运业务全部停止,旅客静静地等,客运公司提供的服务_免费全额退票、提供候车室作为休息场所。旅客的反映和承运人的做法,大家对比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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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ston7507
发表于
2013-2-19 04:23:45
24
#
下面引用由
@波比
2012-08-14 13:12:24.0
发表的内容:
下面引用由
kakagumu
2012-08-14 11:48:38.0
发表的内容:
看来应该让这批旅客继续飞,另外一批旅客继续延误几个小时,然后航空公司赔钱给他们。这样就皆大欢喜了,就没机闹了
本来就应该这样!该谁承担的责任就得谁承担,干嘛要让另外一批无辜的旅客承担?
我亲身经历过类似的事情,只不过是本来应该飞我们坐的航班的飞机被拉去飞另一个延误航班了,我们则等那个延误航班的飞机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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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xdsh
发表于
2013-4-25 04:18:44
25
#
下面引用由
@波比
2012-08-14 13:13:45.0
发表的内容:
合同诈骗的司法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航空公司在售卖机票时,明确了起飞和到达时间,航班时刻表属于合同的附件之一,在经停站停留的时间长短均有明确的公示。旅客知晓了这些才购买的机票。而航空公司以主观故意的方式,在没有明确告知旅客在经停站停留的时间将大大超过时刻表所示,将比原定时刻延误3~4小时到达目的地的事实,让旅客错误的在经停站长时间的逗留,且这种逗留非旅客自愿,这显然构成了欺诈!
航空公司需要承担的责任显然不仅仅是航班延误的责任,更应该承担合同诈骗的责任!
要是旅客以合同诈骗告到法院,完全可以告赢!延误不到4小时,可以不赔,但欺诈旅客就得付出合同金额双倍的赔偿!
从以上几位业内人士的回帖,让我深深理解并以后将全力支持那些所谓的“机闹”!
哎呦喂,这里还有位大律师啊,我想请问,您如何证明航空公司有主观故意?按您所说航空公司的确是明确了起飞和到达时间,但没有履行如何证明是合同欺诈,比如机械故障,之前无法预计,和过站时间过长一样,最多是合同违约。既然您说是航空公司存在主观故意,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请你列出您的证据。如果没有就请闭嘴,不要看点法条就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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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比
发表于
2013-4-25 18:24:30
26
#
下面引用由
@whyxdsh
2013-04-24 20:18:44.0
发表的内容:
下面引用由
@波比
2012-08-14 13:13:45.0
发表的内容:
合同诈骗的司法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航空公司在售卖机票时,明确了起飞和到达时间,航班时刻表属于合同的附件之一,在经停站停留的时间长短均有明确的公示。旅客知晓了这些才购买的机票。而航空公司以主观故意的方式,在没有明确告知旅客在经停站停留的时间将大大超过时刻表所示,将比原定时刻延误3~4小时到达目的地的事实,让旅客错误的在经停站长时间的逗留,且这种逗留非旅客自愿,这显然构成了欺诈!
航空公司需要承担的责任显然不仅仅是航班延误的责任,更应该承担合同诈骗的责任!
要是旅客以合同诈骗告到法院,完全可以告赢!延误不到4小时,可以不赔,但欺诈旅客就得付出合同金额双倍的赔偿!
从以上几位业内人士的回帖,让我深深理解并以后将全力支持那些所谓的“机闹”!
哎呦喂,这里还有位大律师啊,我想请问,您如何证明航空公司有主观故意?按您所说航空公司的确是明确了起飞和到达时间,但没有履行如何证明是合同欺诈,比如机械故障,之前无法预计,和过站时间过长一样,最多是合同违约。既然您说是航空公司存在主观故意,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请你列出您的证据。如果没有就请闭嘴,不要看点法条就装*。
你把原帖理解清楚了再来回帖,不要满嘴喷粪!
当时川航欺骗旅客,把飞机换去飞其他航班都被旅客抓现行了,还没证据?
2011年昆明机场的事件难道也是没证据?
说什么售票时没预见到,那是企图转移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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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llpaperjacket
发表于
2013-4-25 19:12:52
27
#
我先说一个我的经历
某年,坐某航(不是CA,哪家就不说了)从中部某地回北京,时值当晚北京大雾,怎么着也飞不了,于是7点左右的航班一直延误延误,到10点过突然说现在北京天气转好,可以飞了,但是换了一个航班号和飞机飞,原来是有一个飞机在等从南方某地来的另外一个中转去北京的航班,由于南方来的那个航班也是晚点到不了,于是就把这架飞机调配给了我们,连机组都是临时安排的,最后都登机了还是因为北京天气迅速转坏还是没有飞了。
就这件事情本身来看,作为我而言肯定是高兴的,虽然最后的结果不好。但是换位思考另一个航班的乘客,万一我说万一那个航班真到了却没有飞机一定很恼火。作为航空公司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因为飞机调配是航空公司的行为,这个飞机计划就是为南方来的乘客服务的,也就是说应该被视为是合同执行的一个要件。现在是航空公司把执行合同用的东西给单方面调配走了导致合同无法实施,这个责任毋庸置疑是航空公司要承担的。
当然,不管航空公司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乘客也不能采取攻占跑道什么的手段去解决问题,因为这也是违法的。
作为一个看客,真正觉得好笑的是为什么会反复出现乘客的过激行为,难道这不是航空业管理机构的纵容所导致的吗?你说如果航空公司损害乘客的行为能够及时有效地被管理机构有效制止,航空公司还敢这样做?
其实中国的很多问题都是政府不作为导致的,最后受伤的都是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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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ABC
发表于
2013-5-16 22:43:34
28
#
下面引用由
@想开飞机环游世界
2012-08-19 12:06:14.0
发表的内容:
这里有2种人很可恶,一种就是鼓动乘客闹事,教唆“会哭孩子有奶吃”的人,加剧乘客与航空公司机场的对抗,另一种是屁股决定脑袋的,把一切乘客的维权都定义为过度维权,对于一切批评指责都报以攻击性的语言回应。而这两种人一般都是不理性的,逻辑问题也是一大堆,他们还会分门别类,对抱着中立客观态度上来说一句的人,只要不符合自己的观点就是激烈的言辞回应,甚至攻击谩骂。这也就是为什么论坛现在人气那么差,好多元老都不怎么说话~
其实还有一种是自觉客观的人。这种人说话永远莫凌两可,各打五十大板。到头来通篇全是废话。相比,我宁愿看到争执,争执引发思考,思考才有行动,行动才能进步,进步带来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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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axaMAN
发表于
2013-5-16 23:44:08
29
#
我真赶上过一次拿着行李换了一架飞机(没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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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高峰论剑
发表于
2013-5-16 23:55:08
30
#
下面引用由
@whoamisy
2012-08-18 23:48:13.0
发表的内容:
民航发【2007】149号《关于印发民航航班正常统计办法的通知》
附件1延误航班原因分类第十一飞机晚到定义为外航航班晚于班期时刻表规定到达时间抵港。
这一条是否仅针对外航(外国航空公司)?
是否意味着国内航班不能够以“飞机晚到”为航班不正常原因?
现在大量的航班延误信息被公布为“飞机晚到”,依何分类?
在指责别人过度维权的时候想一想自己该尽的义务尽了没有,维权的时候想一想是那种权利受到了侵犯,理在哪里,要据理力争,不要无理取闹
2~3小时的航程,如果起飞时间仅延误半小时之内,一般可以准点到达目的地机场(时刻表落地时间)。
起飞晚点、到达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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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高峰论剑
发表于
2013-5-17 00:24:23
31
#
下面引用由
@北高峰论剑
2013-05-16 15:55:08.0
发表的内容:
下面引用由
@whoamisy
2012-08-18 23:48:13.0
发表的内容:
民航发【2007】149号《关于印发民航航班正常统计办法的通知》
附件1延误航班原因分类第十一飞机晚到定义为外航航班晚于班期时刻表规定到达时间抵港。
2~3小时的航程,如果起飞时间仅延误半小时之内,路上赶一赶,一般可以准点到达目的地机场(时刻表落地时间)。
起飞晚点、到达准点。
美国交通部设定的航班准点标准是在预定时间14分钟以内到达就可以算作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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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开飞机环游世界
发表于
2013-5-17 07:27:13
32
#
下面引用由
@天赐ABC
2013-05-16 14:43:34.0
发表的内容:
下面引用由
@想开飞机环游世界
2012-08-19 12:06:14.0
发表的内容:
这里有2种人很可恶,一种就是鼓动乘客闹事,教唆“会哭孩子有奶吃”的人,加剧乘客与航空公司机场的对抗,另一种是屁股决定脑袋的,把一切乘客的维权都定义为过度维权,对于一切批评指责都报以攻击性的语言回应。而这两种人一般都是不理性的,逻辑问题也是一大堆,他们还会分门别类,对抱着中立客观态度上来说一句的人,只要不符合自己的观点就是激烈的言辞回应,甚至攻击谩骂。这也就是为什么论坛现在人气那么差,好多元老都不怎么说话~
其实还有一种是自觉客观的人。这种人说话永远莫凌两可,各打五十大板。到头来通篇全是废话。相比,我宁愿看到争执,争执引发思考,思考才有行动,行动才能进步,进步带来实惠。
中立客观不等于中庸,各打50大板那是分不同时候不同情形对各方的问题都指出,这次事件可能是乘客占理,下次事件可能是机场航空公司占理,我本来就没针对某件事,仅仅泛泛的提到了立场大于一切这种思维方式的不正确。无论你站的立场如何,动不动就攻击别人都是不对的,谩骂和乱喷已经与思考脱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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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狗仔队
发表于
2013-5-17 21:23:49
33
#
龟蛋大的官,养了条狗,贪图富贵,见贼就认父,以为乱叫乱咬人就有骨头啃,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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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bus
发表于
2013-7-13 23:30:43
34
#
下面引用由
@yzg325
2012-09-01 15:04:23.0
发表的内容:
下面引用由
乱
2012-08-29 16:46:58.0
发表的内容:
“而航空公司以主观故意的方式,在没有明确告知旅客在经停站停留的时间将大大超过时刻表所示,将比原定时刻延误3~4小时到达目的地的事实,让旅客错误的在经停站长时间的逗留,且这种逗留非旅客自愿,这显然构成了欺诈!”
不知道 写出这段话的时候 有没有经过认真思考。
何为主观故意?
别说售票时无法预计当日情况,就是在航班执行当日,航空公司也无法告诉你准确时间,为什么?因为这个时间不是航空公司决定的,这个时刻是“管制”的,是空管部分“分配”的,是受到航路间隔、天气、军事活动等等影响的。飞机在地面停留一小时航空公司要付出多少成本?
民航业是由机场、航空公司、空管等等单位组成,是个行业,不要一想到民航就只指责航空公司。
机场保障不力,到点不能够关门,你要指责航空公司;关门后申请,管制告诉你要流控2小时,你也要指责航空公司,为什么?因为航空公司直接面对旅客,而局方也最喜欢捡软柿子捏。
平心而论,你闹到底为了什么?别说不是为了那2钱,要不公交车堵车你为什么不闹?火车晚点你为什么不闹?怎么不见因火车晚点去卧轨的?火车晚点你去问过延误原因吗?你为什么不去做呢?因为无利可图吧?
不可否认有些公司、航班确实服务欠妥,但不要忘了,服务行业,顾客完全可以用脚投票。不注重服务的服务提供者必然在竞争中会被淘汰。
说的很到位,航空公司是直接面对旅客,同样也是受害人之一,把延误说成航空公司有意为之的人我想是用屁眼来说话的。说航空公司态度差的,我也能理解,因为你们面对的所谓工作人员有大部分不是航空公司的,很多机场地面服务公司的,(如果是在航空公司基地那才是真的航空公司人员)当然不是所有工作人员都是高素质,这恐怕和我国体制有关系,在岗工作人员有很多都是“关系户”,但是说延误没人理,这个“理”要怎么说才合格呢?要改签去哪里,要拿行李得去那里,都会告知,如全程陪伴,您一支声就得有人去办理这个才叫理的话,谁可以做到?
延误航班是把双刃剑,当您觉得航班总延误的时候也请想下,如果航空公司都少飞几班,那流控就减少了,也就不存在老延误,同样票价就会提高,甚至您有钱也不一定可以买到票....航空公司是个运输单位,同样也是个需要效益来存活的单位,有钱不赚可以飞不飞,你当航空公司的飞机能下小飞机来赚钱么?延误...最痛恨的是航空公司,是民航所有行业人都痛恨。
不要人家告诉你天气原因的时候您就觉得在欺诈您,飞机也是有线路的飞行,我们叫他“航路”航路天气不好只好让飞机在出发地等,没理由让飞机在天上等吧....航空公司飞机能不能飞,不是航空公司能决定的,航空公司也是受制于人...
希望各位乘客不要总拿我们和国外航空公司比,您可以和国外的旅客比么?中国民航发展二十几年了,有很多东西都需要改进、学习、探索,希望广大旅客能和航空公司一起成长,共同寻求一个能适合我们国情和民情航空公司。
最后鄙视那些支持所谓“机闹”的人,他们都是想乘虚拿点小便宜却又不敢直接说的人,一个连自己想要的东西都不敢直接开口需要别人来提出的人.我想他们没有资格对民航业指三道四...
我是一名代办,帮过太多过往的旅客,不需求您们的回报,只求您们的理解......
再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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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bus
发表于
2013-7-13 23:48:06
35
#
下面引用由
@天赐ABC
2013-05-16 14:43:34.0
发表的内容:
下面引用由
@想开飞机环游世界
2012-08-19 12:06:14.0
发表的内容:
这里有2种人很可恶,一种就是鼓动乘客闹事,教唆“会哭孩子有奶吃”的人,加剧乘客与航空公司机场的对抗,另一种是屁股决定脑袋的,把一切乘客的维权都定义为过度维权,对于一切批评指责都报以攻击性的语言回应。而这两种人一般都是不理性的,逻辑问题也是一大堆,他们还会分门别类,对抱着中立客观态度上来说一句的人,只要不符合自己的观点就是激烈的言辞回应,甚至攻击谩骂。这也就是为什么论坛现在人气那么差,好多元老都不怎么说话~
其实还有一种是自觉客观的人。这种人说话永远莫凌两可,各打五十大板。到头来通篇全是废话。相比,我宁愿看到争执,争执引发思考,思考才有行动,行动才能进步,进步带来实惠。
用词不当,你不觉得用讨论更好些吗?你宁愿看到争执争执?怎么感觉那么像在挑拨和教唆
!有句话我觉得非常好:有困难找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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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应该让这批旅客继续飞,另外一批旅客继续延误几个小时,然后航空公司赔钱给他们。这样就皆大欢喜了,就没机闹了
本来就应该这样!该谁承担的责任就得谁承担,干嘛要让另外一批无辜的旅客承担?
航空公司在售卖机票时,明确了起飞和到达时间,航班时刻表属于合同的附件之一,在经停站停留的时间长短均有明确的公示。旅客知晓了这些才购买的机票。而航空公司以主观故意的方式,在没有明确告知旅客在经停站停留的时间将大大超过时刻表所示,将比原定时刻延误3~4小时到达目的地的事实,让旅客错误的在经停站长时间的逗留,且这种逗留非旅客自愿,这显然构成了欺诈!
航空公司需要承担的责任显然不仅仅是航班延误的责任,更应该承担合同诈骗的责任!
要是旅客以合同诈骗告到法院,完全可以告赢!延误不到4小时,可以不赔,但欺诈旅客就得付出合同金额双倍的赔偿!
从以上几位业内人士的回帖,让我深深理解并以后将全力支持那些所谓的“机闹”!
合同诈骗的司法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航空公司在售卖机票时,明确了起飞和到达时间,航班时刻表属于合同的附件之一,在经停站停留的时间长短均有明确的公示。旅客知晓了这些才购买的机票。而航空公司以主观故意的方式,在没有明确告知旅客在经停站停留的时间将大大超过时刻表所示,将比原定时刻延误3~4小时到达目的地的事实,让旅客错误的在经停站长时间的逗留,且这种逗留非旅客自愿,这显然构成了欺诈!
航空公司需要承担的责任显然不仅仅是航班延误的责任,更应该承担合同诈骗的责任!
要是旅客以合同诈骗告到法院,完全可以告赢!延误不到4小时,可以不赔,但欺诈旅客就得付出合同金额双倍的赔偿!
从以上几位业内人士的回帖,让我深深理解并以后将全力支持那些所谓的“机闹”!
以合同的角度来说是这样,但航空运输有很多不确定性,有很多原因会对飞行带来问题,航空公司是一方面,特别对于小航空公司来说,飞机本来就少,航班调整不过来,当某一个航段出现问题,就会产生连锁反应,该后续航班造成延误,旅客在买机票的时候是否应该考虑这个,挑大航空公司?还有天气和飞机突发故障等原因,这些都是影响着飞行安全的,如果让你知道飞机有有这些安全问题,作为旅客,你敢做吗?“机闹”是要分清性质的,如果航空公司的处理不到位或者故意隐瞒,那可以索赔。对于那些冲机坪,故意阻挠其它航空器执行任务就犯法了
下面引用由 波比 2012-08-14 13:13:45.0 发表的内容:
合同诈骗的司法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航空公司在售卖机票时,明确了起飞和到达时间,航班时刻表属于合同的附件之一,在经停站停留的时间长短均有明确的公示。旅客知晓了这些才购买的机票。而航空公司以主观故意的方式,在没有明确告知旅客在经停站停留的时间将大大超过时刻表所示,将比原定时刻延误3~4小时到达目的地的事实,让旅客错误的在经停站长时间的逗留,且这种逗留非旅客自愿,这显然构成了欺诈!
航空公司需要承担的责任显然不仅仅是航班延误的责任,更应该承担合同诈骗的责任!
要是旅客以合同诈骗告到法院,完全可以告赢!延误不到4小时,可以不赔,但欺诈旅客就得付出合同金额双倍的赔偿!
从以上几位业内人士的回帖,让我深深理解并以后将全力支持那些所谓的“机闹”!
以合同的角度来说是这样,但航空运输有很多不确定性,有很多原因会对飞行带来问题,航空公司是一方面,特别对于小航空公司来说,飞机本来就少,航班调整不过来,当某一个航段出现问题,就会产生连锁反应,该后续航班造成延误,旅客在买机票的时候是否应该考虑这个,挑大航空公司?还有天气和飞机突发故障等原因,这些都是影响着飞行安全的,如果让你知道飞机有有这些安全问题,作为旅客,你敢做吗?“机闹”是要分清性质的,如果航空公司的处理不到位或者故意隐瞒,那可以索赔。对于那些冲机坪,故意阻挠其它航空器执行任务就犯法了
嗯,总算看到一个明事理,辨是非的业内人士!
但旅客并非航空运输专家,只要你飞机敢飞,票价低廉,我就敢坐。这跟你大公司还是小公司没关系。至于飞机故障,咱们也理解,延误超限就赔呗,或者不赔,把旅客哄好了也可以。天气嘛,那没办法,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咱没法做主,等呗,但航空公司千万别给旅客晚娘脸,别摆着一副一问三不知的架子就OK了。小老百姓的,要求并不高。
你可以翻翻我以前的帖子。我从来都不支持以暴制暴,不管是针对旅客也好还是针对航空公司。不管航空公司也好,还是旅客也罢,大家都在为自己的利益而博弈。但在信息不对称,职能部门不作为的情况下,航空公司欺骗旅客而不愿意承担责任,旅客就采用过激手段迫使航空公司就范,如此循环,其实大家都是受害者。
我所支持“机闹”的言论,也是根据上面几个自认为聪明、强悍,可以把旅客玩弄于鼓掌之中的人士。当然对于这样敢于将旅客玩弄于鼓掌之中的航空公司,咱也绝不客气!
[本贴子在 2012-08-14 14:49:22 重新编辑]
你支持机闹就支持机闹 没有拦得住你 反正你认为把所有与你意见不一的划为“业内”你就利于不败之地了 霉体也就是那么想的
这个人不是业内的
合同诈骗的司法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航空公司在售卖机票时,明确了起飞和到达时间,航班时刻表属于合同的附件之一,在经停站停留的时间长短均有明确的公示。旅客知晓了这些才购买的机票。而航空公司以主观故意的方式,在没有明确告知旅客在经停站停留的时间将大大超过时刻表所示,将比原定时刻延误3~4小时到达目的地的事实,让旅客错误的在经停站长时间的逗留,且这种逗留非旅客自愿,这显然构成了欺诈!
航空公司需要承担的责任显然不仅仅是航班延误的责任,更应该承担合同诈骗的责任!
要是旅客以合同诈骗告到法院,完全可以告赢!延误不到4小时,可以不赔,但欺诈旅客就得付出合同金额双倍的赔偿!
从以上几位业内人士的回帖,让我深深理解并以后将全力支持那些所谓的“机闹”!
回去好好翻翻你的法律书,只要航空公司在售票时没有预见到那天会出现航班调度导致延误,那就根本不算诈骗。说得难听点,就算他预见到了,也不算诈骗因为你不能证明他预见到了。。。
按照你这种逻辑,所以延误都变成欺诈了。。。笑死人了。。。
旅客买的飞机票也没有说飞机到达目的地后必须立即下机,大家想什么时候下就什么时候下。
上面这些也是规则的漏洞,却不常发生。
因为法律不能覆盖的地方,大家在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
做人做事要有原则,做企业要有诚信。
作为国有的大型航空公司,从事公共的交通运输,利用规则的漏洞去忽悠乘客,这是不是笑话?
如果因不可抗因素,正常的旅客都能理解。
如果因航空公司自身原因,比如超售等情况,要有一个让乘客可以接受的善后赔偿工作。
让乘客在经历这种意外经历后,不至于增生反感。
国内市场大,旅客多,不愁没有人坐飞机,
国内的航空市场普遍就是这样的一个服务意识。
付出更多的精力和成本去讨好客户,
带来的边际效益,不足以驱使航空公司有改进。
针对这个事件,民航总局应该有所作为。
[本贴子在 2012-08-14 23:51:14 重新编辑]
下面引用由 波比 2012-08-14 13:13:45.0 发表的内容:
合同诈骗的司法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航空公司在售卖机票时,明确了起飞和到达时间,航班时刻表属于合同的附件之一,在经停站停留的时间长短均有明确的公示。旅客知晓了这些才购买的机票。而航空公司以主观故意的方式,在没有明确告知旅客在经停站停留的时间将大大超过时刻表所示,将比原定时刻延误3~4小时到达目的地的事实,让旅客错误的在经停站长时间的逗留,且这种逗留非旅客自愿,这显然构成了欺诈!
航空公司需要承担的责任显然不仅仅是航班延误的责任,更应该承担合同诈骗的责任!
要是旅客以合同诈骗告到法院,完全可以告赢!延误不到4小时,可以不赔,但欺诈旅客就得付出合同金额双倍的赔偿!
从以上几位业内人士的回帖,让我深深理解并以后将全力支持那些所谓的“机闹”!
回去好好翻翻你的法律书,只要航空公司在售票时没有预见到那天会出现航班调度导致延误,那就根本不算诈骗。说得难听点,就算他预见到了,也不算诈骗因为你不能证明他预见到了。。。
按照你这种逻辑,所以延误都变成欺诈了。。。笑死人了。。。
整个合同诈骗是什么意思都没搞清楚,合同诈骗最基本的就是履约不能,航空公司又没说不履约。
再一个,合同诈骗是刑法的罪种,民法就是违约。
下面引用由 波比 2012-08-14 13:13:45.0 发表的内容:
合同诈骗的司法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航空公司在售卖机票时,明确了起飞和到达时间,航班时刻表属于合同的附件之一,在经停站停留的时间长短均有明确的公示。旅客知晓了这些才购买的机票。而航空公司以主观故意的方式,在没有明确告知旅客在经停站停留的时间将大大超过时刻表所示,将比原定时刻延误3~4小时到达目的地的事实,让旅客错误的在经停站长时间的逗留,且这种逗留非旅客自愿,这显然构成了欺诈!
航空公司需要承担的责任显然不仅仅是航班延误的责任,更应该承担合同诈骗的责任!
要是旅客以合同诈骗告到法院,完全可以告赢!延误不到4小时,可以不赔,但欺诈旅客就得付出合同金额双倍的赔偿!
从以上几位业内人士的回帖,让我深深理解并以后将全力支持那些所谓的“机闹”!
以合同的角度来说是这样,但航空运输有很多不确定性,有很多原因会对飞行带来问题,航空公司是一方面,特别对于小航空公司来说,飞机本来就少,航班调整不过来,当某一个航段出现问题,就会产生连锁反应,该后续航班造成延误,旅客在买机票的时候是否应该考虑这个,挑大航空公司?还有天气和飞机突发故障等原因,这些都是影响着飞行安全的,如果让你知道飞机有有这些安全问题,作为旅客,你敢做吗?“机闹”是要分清性质的,如果航空公司的处理不到位或者故意隐瞒,那可以索赔。对于那些冲机坪,故意阻挠其它航空器执行任务就犯法了
难得出现一位讲道理的业内人士(真的是机务?)。
首先,应该坚决反对堵登机口之类的行为,更应该严惩冲停机坪之类的行为。
但是,在遇到延误等问题时,航空公司的代表和机场地面服务人员应该做好解释工作,要化解矛盾而不是激化矛盾。有些乘客素质确实不高,但有些乘客出现过激行为恐怕与素质不高的“业内人士”激化矛盾有关,一旦形成群体事件就没有什么理智可言了。
事实上,本坛有的“业内人士”如果不是冒充“业内人士”来挑拨的,应该就是素质不高的“业内人士”,他们在这儿做的基本上就是冷嘲热讽激化矛盾。
乘客向地服询问延误原因可笑吗?你别冷笑,你倒是告诉他应该到哪儿问呀!
“美国机长说乘客不需要知道延误原因”?还有那么霸道的航空公司或机长?乘客难道不需要知道自己的权益是否受到了侵害?除非是航空公司做的足够好:只要是乘客该得到的赔偿或待遇不用自己操心保证会得到(不该得到的赔偿自然也不会得到),这样的话乘客确实不需要知道延误的原因,问题是:中国的航空公司能做到这一点吗?
附件1延误航班原因分类第十一飞机晚到定义为外航航班晚于班期时刻表规定到达时间抵港。
这一条是否仅针对外航(外国航空公司)?
是否意味着国内航班不能够以“飞机晚到”为航班不正常原因?
现在大量的航班延误信息被公布为“飞机晚到”,依何分类?
在指责别人过度维权的时候想一想自己该尽的义务尽了没有,维权的时候想一想是那种权利受到了侵犯,理在哪里,要据理力争,不要无理取闹
[本贴子在 2012-08-18 23:55:49 重新编辑]
不知道 写出这段话的时候 有没有经过认真思考。
何为主观故意?
别说售票时无法预计当日情况,就是在航班执行当日,航空公司也无法告诉你准确时间,为什么?因为这个时间不是航空公司决定的,这个时刻是“管制”的,是空管部分“分配”的,是受到航路间隔、天气、军事活动等等影响的。飞机在地面停留一小时航空公司要付出多少成本?
民航业是由机场、航空公司、空管等等单位组成,是个行业,不要一想到民航就只指责航空公司。
机场保障不力,到点不能够关门,你要指责航空公司;关门后申请,管制告诉你要流控2小时,你也要指责航空公司,为什么?因为航空公司直接面对旅客,而局方也最喜欢捡软柿子捏。
平心而论,你闹到底为了什么?别说不是为了那2钱,要不公交车堵车你为什么不闹?火车晚点你为什么不闹?怎么不见因火车晚点去卧轨的?火车晚点你去问过延误原因吗?你为什么不去做呢?因为无利可图吧?
不可否认有些公司、航班确实服务欠妥,但不要忘了,服务行业,顾客完全可以用脚投票。不注重服务的服务提供者必然在竞争中会被淘汰。
“而航空公司以主观故意的方式,在没有明确告知旅客在经停站停留的时间将大大超过时刻表所示,将比原定时刻延误3~4小时到达目的地的事实,让旅客错误的在经停站长时间的逗留,且这种逗留非旅客自愿,这显然构成了欺诈!”
不知道 写出这段话的时候 有没有经过认真思考。
何为主观故意?
别说售票时无法预计当日情况,就是在航班执行当日,航空公司也无法告诉你准确时间,为什么?因为这个时间不是航空公司决定的,这个时刻是“管制”的,是空管部分“分配”的,是受到航路间隔、天气、军事活动等等影响的。飞机在地面停留一小时航空公司要付出多少成本?
民航业是由机场、航空公司、空管等等单位组成,是个行业,不要一想到民航就只指责航空公司。
机场保障不力,到点不能够关门,你要指责航空公司;关门后申请,管制告诉你要流控2小时,你也要指责航空公司,为什么?因为航空公司直接面对旅客,而局方也最喜欢捡软柿子捏。
平心而论,你闹到底为了什么?别说不是为了那2钱,要不公交车堵车你为什么不闹?火车晚点你为什么不闹?怎么不见因火车晚点去卧轨的?火车晚点你去问过延误原因吗?你为什么不去做呢?因为无利可图吧?
不可否认有些公司、航班确实服务欠妥,但不要忘了,服务行业,顾客完全可以用脚投票。不注重服务的服务提供者必然在竞争中会被淘汰。
说的很到位,航空公司是直接面对旅客,同样也是受害人之一,把延误说成航空公司有意为之的人我想是用屁眼来说话的。说航空公司态度差的,我也能理解,因为你们面对的所谓工作人员有大部分不是航空公司的,很多机场地面服务公司的,(如果是在航空公司基地那才是真的航空公司人员)当然不是所有工作人员都是高素质,这恐怕和我国体制有关系,在岗工作人员有很多都是“关系户”,但是说延误没人理,这个“理”要怎么说才合格呢?要改签去哪里,要拿行李得去那里,都会告知,如全程陪伴,您一支声就得有人去办理这个才叫理的话,谁可以做到?
延误航班是把双刃剑,当您觉得航班总延误的时候也请想下,如果航空公司都少飞几班,那流控就减少了,也就不存在老延误,同样票价就会提高,甚至您有钱也不一定可以买到票....航空公司是个运输单位,同样也是个需要效益来存活的单位,有钱不赚可以飞不飞,你当航空公司的飞机能下小飞机来赚钱么?延误...最痛恨的是航空公司,是民航所有行业人都痛恨。
不要人家告诉你天气原因的时候您就觉得在欺诈您,飞机也是有线路的飞行,我们叫他“航路”航路天气不好只好让飞机在出发地等,没理由让飞机在天上等吧....航空公司飞机能不能飞,不是航空公司能决定的,航空公司也是受制于人...
希望各位乘客不要总拿我们和国外航空公司比,您可以和国外的旅客比么?中国民航发展二十几年了,有很多东西都需要改进、学习、探索,希望广大旅客能和航空公司一起成长,共同寻求一个能适合我们国情和民情航空公司。
最后鄙视那些支持所谓“机闹”的人,他们都是想乘虚拿点小便宜却又不敢直接说的人,一个连自己想要的东西都不敢直接开口需要别人来提出的人.我想他们没有资格对民航业指三道四...
我是一名代办,帮过太多过往的旅客,不需求您们的回报,只求您们的理解......
下面引用由 乱 2012-08-29 16:46:58.0 发表的内容:
“而航空公司以主观故意的方式,在没有明确告知旅客在经停站停留的时间将大大超过时刻表所示,将比原定时刻延误3~4小时到达目的地的事实,让旅客错误的在经停站长时间的逗留,且这种逗留非旅客自愿,这显然构成了欺诈!”
不知道 写出这段话的时候 有没有经过认真思考。
何为主观故意?
别说售票时无法预计当日情况,就是在航班执行当日,航空公司也无法告诉你准确时间,为什么?因为这个时间不是航空公司决定的,这个时刻是“管制”的,是空管部分“分配”的,是受到航路间隔、天气、军事活动等等影响的。飞机在地面停留一小时航空公司要付出多少成本?
民航业是由机场、航空公司、空管等等单位组成,是个行业,不要一想到民航就只指责航空公司。
机场保障不力,到点不能够关门,你要指责航空公司;关门后申请,管制告诉你要流控2小时,你也要指责航空公司,为什么?因为航空公司直接面对旅客,而局方也最喜欢捡软柿子捏。
平心而论,你闹到底为了什么?别说不是为了那2钱,要不公交车堵车你为什么不闹?火车晚点你为什么不闹?怎么不见因火车晚点去卧轨的?火车晚点你去问过延误原因吗?你为什么不去做呢?因为无利可图吧?
不可否认有些公司、航班确实服务欠妥,但不要忘了,服务行业,顾客完全可以用脚投票。不注重服务的服务提供者必然在竞争中会被淘汰。
说的很到位,航空公司是直接面对旅客,同样也是受害人之一,把延误说成航空公司有意为之的人我想是用屁眼来说话的。说航空公司态度差的,我也能理解,因为你们面对的所谓工作人员有大部分不是航空公司的,很多机场地面服务公司的,(如果是在航空公司基地那才是真的航空公司人员)当然不是所有工作人员都是高素质,这恐怕和我国体制有关系,在岗工作人员有很多都是“关系户”,但是说延误没人理,这个“理”要怎么说才合格呢?要改签去哪里,要拿行李得去那里,都会告知,如全程陪伴,您一支声就得有人去办理这个才叫理的话,谁可以做到?
延误航班是把双刃剑,当您觉得航班总延误的时候也请想下,如果航空公司都少飞几班,那流控就减少了,也就不存在老延误,同样票价就会提高,甚至您有钱也不一定可以买到票....航空公司是个运输单位,同样也是个需要效益来存活的单位,有钱不赚可以飞不飞,你当航空公司的飞机能下小飞机来赚钱么?延误...最痛恨的是航空公司,是民航所有行业人都痛恨。
不要人家告诉你天气原因的时候您就觉得在欺诈您,飞机也是有线路的飞行,我们叫他“航路”航路天气不好只好让飞机在出发地等,没理由让飞机在天上等吧....航空公司飞机能不能飞,不是航空公司能决定的,航空公司也是受制于人...
希望各位乘客不要总拿我们和国外航空公司比,您可以和国外的旅客比么?中国民航发展二十几年了,有很多东西都需要改进、学习、探索,希望广大旅客能和航空公司一起成长,共同寻求一个能适合我们国情和民情航空公司。
最后鄙视那些支持所谓“机闹”的人,他们都是想乘虚拿点小便宜却又不敢直接说的人,一个连自己想要的东西都不敢直接开口需要别人来提出的人.我想他们没有资格对民航业指三道四...
我是一名代办,帮过太多过往的旅客,不需求您们的回报,只求您们的理解......
顶!
航空公司责任导致延误,航空公司应该承担责任.
霸占航空器,违反法律,旅客也应该承担责任.
昨天看新闻,东北大雪,某客运站客运业务全部停止,旅客静静地等,客运公司提供的服务_免费全额退票、提供候车室作为休息场所。旅客的反映和承运人的做法,大家对比对比。
下面引用由 kakagumu 2012-08-14 11:48:38.0 发表的内容:
看来应该让这批旅客继续飞,另外一批旅客继续延误几个小时,然后航空公司赔钱给他们。这样就皆大欢喜了,就没机闹了
本来就应该这样!该谁承担的责任就得谁承担,干嘛要让另外一批无辜的旅客承担?
我亲身经历过类似的事情,只不过是本来应该飞我们坐的航班的飞机被拉去飞另一个延误航班了,我们则等那个延误航班的飞机修好。
合同诈骗的司法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航空公司在售卖机票时,明确了起飞和到达时间,航班时刻表属于合同的附件之一,在经停站停留的时间长短均有明确的公示。旅客知晓了这些才购买的机票。而航空公司以主观故意的方式,在没有明确告知旅客在经停站停留的时间将大大超过时刻表所示,将比原定时刻延误3~4小时到达目的地的事实,让旅客错误的在经停站长时间的逗留,且这种逗留非旅客自愿,这显然构成了欺诈!
航空公司需要承担的责任显然不仅仅是航班延误的责任,更应该承担合同诈骗的责任!
要是旅客以合同诈骗告到法院,完全可以告赢!延误不到4小时,可以不赔,但欺诈旅客就得付出合同金额双倍的赔偿!
从以上几位业内人士的回帖,让我深深理解并以后将全力支持那些所谓的“机闹”!
哎呦喂,这里还有位大律师啊,我想请问,您如何证明航空公司有主观故意?按您所说航空公司的确是明确了起飞和到达时间,但没有履行如何证明是合同欺诈,比如机械故障,之前无法预计,和过站时间过长一样,最多是合同违约。既然您说是航空公司存在主观故意,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请你列出您的证据。如果没有就请闭嘴,不要看点法条就装*。
下面引用由 @波比 2012-08-14 13:13:45.0 发表的内容:
合同诈骗的司法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航空公司在售卖机票时,明确了起飞和到达时间,航班时刻表属于合同的附件之一,在经停站停留的时间长短均有明确的公示。旅客知晓了这些才购买的机票。而航空公司以主观故意的方式,在没有明确告知旅客在经停站停留的时间将大大超过时刻表所示,将比原定时刻延误3~4小时到达目的地的事实,让旅客错误的在经停站长时间的逗留,且这种逗留非旅客自愿,这显然构成了欺诈!
航空公司需要承担的责任显然不仅仅是航班延误的责任,更应该承担合同诈骗的责任!
要是旅客以合同诈骗告到法院,完全可以告赢!延误不到4小时,可以不赔,但欺诈旅客就得付出合同金额双倍的赔偿!
从以上几位业内人士的回帖,让我深深理解并以后将全力支持那些所谓的“机闹”!
哎呦喂,这里还有位大律师啊,我想请问,您如何证明航空公司有主观故意?按您所说航空公司的确是明确了起飞和到达时间,但没有履行如何证明是合同欺诈,比如机械故障,之前无法预计,和过站时间过长一样,最多是合同违约。既然您说是航空公司存在主观故意,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请你列出您的证据。如果没有就请闭嘴,不要看点法条就装*。
你把原帖理解清楚了再来回帖,不要满嘴喷粪!
当时川航欺骗旅客,把飞机换去飞其他航班都被旅客抓现行了,还没证据?
2011年昆明机场的事件难道也是没证据?
说什么售票时没预见到,那是企图转移视线。
某年,坐某航(不是CA,哪家就不说了)从中部某地回北京,时值当晚北京大雾,怎么着也飞不了,于是7点左右的航班一直延误延误,到10点过突然说现在北京天气转好,可以飞了,但是换了一个航班号和飞机飞,原来是有一个飞机在等从南方某地来的另外一个中转去北京的航班,由于南方来的那个航班也是晚点到不了,于是就把这架飞机调配给了我们,连机组都是临时安排的,最后都登机了还是因为北京天气迅速转坏还是没有飞了。
就这件事情本身来看,作为我而言肯定是高兴的,虽然最后的结果不好。但是换位思考另一个航班的乘客,万一我说万一那个航班真到了却没有飞机一定很恼火。作为航空公司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因为飞机调配是航空公司的行为,这个飞机计划就是为南方来的乘客服务的,也就是说应该被视为是合同执行的一个要件。现在是航空公司把执行合同用的东西给单方面调配走了导致合同无法实施,这个责任毋庸置疑是航空公司要承担的。
当然,不管航空公司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乘客也不能采取攻占跑道什么的手段去解决问题,因为这也是违法的。
作为一个看客,真正觉得好笑的是为什么会反复出现乘客的过激行为,难道这不是航空业管理机构的纵容所导致的吗?你说如果航空公司损害乘客的行为能够及时有效地被管理机构有效制止,航空公司还敢这样做?
其实中国的很多问题都是政府不作为导致的,最后受伤的都是老百姓。
这里有2种人很可恶,一种就是鼓动乘客闹事,教唆“会哭孩子有奶吃”的人,加剧乘客与航空公司机场的对抗,另一种是屁股决定脑袋的,把一切乘客的维权都定义为过度维权,对于一切批评指责都报以攻击性的语言回应。而这两种人一般都是不理性的,逻辑问题也是一大堆,他们还会分门别类,对抱着中立客观态度上来说一句的人,只要不符合自己的观点就是激烈的言辞回应,甚至攻击谩骂。这也就是为什么论坛现在人气那么差,好多元老都不怎么说话~
其实还有一种是自觉客观的人。这种人说话永远莫凌两可,各打五十大板。到头来通篇全是废话。相比,我宁愿看到争执,争执引发思考,思考才有行动,行动才能进步,进步带来实惠。
民航发【2007】149号《关于印发民航航班正常统计办法的通知》
附件1延误航班原因分类第十一飞机晚到定义为外航航班晚于班期时刻表规定到达时间抵港。
这一条是否仅针对外航(外国航空公司)?
是否意味着国内航班不能够以“飞机晚到”为航班不正常原因?
现在大量的航班延误信息被公布为“飞机晚到”,依何分类?
在指责别人过度维权的时候想一想自己该尽的义务尽了没有,维权的时候想一想是那种权利受到了侵犯,理在哪里,要据理力争,不要无理取闹
2~3小时的航程,如果起飞时间仅延误半小时之内,一般可以准点到达目的地机场(时刻表落地时间)。
起飞晚点、到达准点。
下面引用由 @whoamisy 2012-08-18 23:48:13.0 发表的内容:
民航发【2007】149号《关于印发民航航班正常统计办法的通知》
附件1延误航班原因分类第十一飞机晚到定义为外航航班晚于班期时刻表规定到达时间抵港。
2~3小时的航程,如果起飞时间仅延误半小时之内,路上赶一赶,一般可以准点到达目的地机场(时刻表落地时间)。
起飞晚点、到达准点。
美国交通部设定的航班准点标准是在预定时间14分钟以内到达就可以算作准点。
下面引用由 @想开飞机环游世界 2012-08-19 12:06:14.0 发表的内容:
这里有2种人很可恶,一种就是鼓动乘客闹事,教唆“会哭孩子有奶吃”的人,加剧乘客与航空公司机场的对抗,另一种是屁股决定脑袋的,把一切乘客的维权都定义为过度维权,对于一切批评指责都报以攻击性的语言回应。而这两种人一般都是不理性的,逻辑问题也是一大堆,他们还会分门别类,对抱着中立客观态度上来说一句的人,只要不符合自己的观点就是激烈的言辞回应,甚至攻击谩骂。这也就是为什么论坛现在人气那么差,好多元老都不怎么说话~
其实还有一种是自觉客观的人。这种人说话永远莫凌两可,各打五十大板。到头来通篇全是废话。相比,我宁愿看到争执,争执引发思考,思考才有行动,行动才能进步,进步带来实惠。
中立客观不等于中庸,各打50大板那是分不同时候不同情形对各方的问题都指出,这次事件可能是乘客占理,下次事件可能是机场航空公司占理,我本来就没针对某件事,仅仅泛泛的提到了立场大于一切这种思维方式的不正确。无论你站的立场如何,动不动就攻击别人都是不对的,谩骂和乱喷已经与思考脱节了~
下面引用由 乱 2012-08-29 16:46:58.0 发表的内容:
“而航空公司以主观故意的方式,在没有明确告知旅客在经停站停留的时间将大大超过时刻表所示,将比原定时刻延误3~4小时到达目的地的事实,让旅客错误的在经停站长时间的逗留,且这种逗留非旅客自愿,这显然构成了欺诈!”
不知道 写出这段话的时候 有没有经过认真思考。
何为主观故意?
别说售票时无法预计当日情况,就是在航班执行当日,航空公司也无法告诉你准确时间,为什么?因为这个时间不是航空公司决定的,这个时刻是“管制”的,是空管部分“分配”的,是受到航路间隔、天气、军事活动等等影响的。飞机在地面停留一小时航空公司要付出多少成本?
民航业是由机场、航空公司、空管等等单位组成,是个行业,不要一想到民航就只指责航空公司。
机场保障不力,到点不能够关门,你要指责航空公司;关门后申请,管制告诉你要流控2小时,你也要指责航空公司,为什么?因为航空公司直接面对旅客,而局方也最喜欢捡软柿子捏。
平心而论,你闹到底为了什么?别说不是为了那2钱,要不公交车堵车你为什么不闹?火车晚点你为什么不闹?怎么不见因火车晚点去卧轨的?火车晚点你去问过延误原因吗?你为什么不去做呢?因为无利可图吧?
不可否认有些公司、航班确实服务欠妥,但不要忘了,服务行业,顾客完全可以用脚投票。不注重服务的服务提供者必然在竞争中会被淘汰。
说的很到位,航空公司是直接面对旅客,同样也是受害人之一,把延误说成航空公司有意为之的人我想是用屁眼来说话的。说航空公司态度差的,我也能理解,因为你们面对的所谓工作人员有大部分不是航空公司的,很多机场地面服务公司的,(如果是在航空公司基地那才是真的航空公司人员)当然不是所有工作人员都是高素质,这恐怕和我国体制有关系,在岗工作人员有很多都是“关系户”,但是说延误没人理,这个“理”要怎么说才合格呢?要改签去哪里,要拿行李得去那里,都会告知,如全程陪伴,您一支声就得有人去办理这个才叫理的话,谁可以做到?
延误航班是把双刃剑,当您觉得航班总延误的时候也请想下,如果航空公司都少飞几班,那流控就减少了,也就不存在老延误,同样票价就会提高,甚至您有钱也不一定可以买到票....航空公司是个运输单位,同样也是个需要效益来存活的单位,有钱不赚可以飞不飞,你当航空公司的飞机能下小飞机来赚钱么?延误...最痛恨的是航空公司,是民航所有行业人都痛恨。
不要人家告诉你天气原因的时候您就觉得在欺诈您,飞机也是有线路的飞行,我们叫他“航路”航路天气不好只好让飞机在出发地等,没理由让飞机在天上等吧....航空公司飞机能不能飞,不是航空公司能决定的,航空公司也是受制于人...
希望各位乘客不要总拿我们和国外航空公司比,您可以和国外的旅客比么?中国民航发展二十几年了,有很多东西都需要改进、学习、探索,希望广大旅客能和航空公司一起成长,共同寻求一个能适合我们国情和民情航空公司。
最后鄙视那些支持所谓“机闹”的人,他们都是想乘虚拿点小便宜却又不敢直接说的人,一个连自己想要的东西都不敢直接开口需要别人来提出的人.我想他们没有资格对民航业指三道四...
我是一名代办,帮过太多过往的旅客,不需求您们的回报,只求您们的理解......
再顶!
下面引用由 @想开飞机环游世界 2012-08-19 12:06:14.0 发表的内容:
这里有2种人很可恶,一种就是鼓动乘客闹事,教唆“会哭孩子有奶吃”的人,加剧乘客与航空公司机场的对抗,另一种是屁股决定脑袋的,把一切乘客的维权都定义为过度维权,对于一切批评指责都报以攻击性的语言回应。而这两种人一般都是不理性的,逻辑问题也是一大堆,他们还会分门别类,对抱着中立客观态度上来说一句的人,只要不符合自己的观点就是激烈的言辞回应,甚至攻击谩骂。这也就是为什么论坛现在人气那么差,好多元老都不怎么说话~
其实还有一种是自觉客观的人。这种人说话永远莫凌两可,各打五十大板。到头来通篇全是废话。相比,我宁愿看到争执,争执引发思考,思考才有行动,行动才能进步,进步带来实惠。
用词不当,你不觉得用讨论更好些吗?你宁愿看到争执争执?怎么感觉那么像在挑拨和教唆
!有句话我觉得非常好:有困难找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