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香港民航处被指危害航机安全
- 楼主 [讨论]香港民航处被指危害航机安全 2008-08-28 08:42:35.0
-
香港民航处被指危害航机安全
【入禀编号﹕HCAL96/08】
香港国泰航空2008年2月27日1班由澳洲墨尔本至香港的班机,由于其中1名飞行员起飞前身体不适,国泰获香港民航处豁免该航班需有3名飞行员的规定而如期起飞。香港航空机组人员协会日前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司法复核,指香港民航处长无权作出有关豁免。
香港民航处发言人表示,香港民航处一向致力维护航空安全,涉案班机出发并不影响航空安全,基于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香港民航处不便评论。
由国泰飞行员组成的香港航空机组人员协会在申请书中指出,《飞航(香港)令》以及机组人员的飞行手册均规定,航班飞行时间多于8小时,而其间会跨越凌晨2时至5时59分的话,必须有3名飞行员在航班上,以避免飞行员受疲累影响而影响航机安全。
协会指香港民航处长的决定违反有关守则的原意,危害航机安全,又指法例赋予香港民航处长权力更改飞行手册及飞航令,但不包括批准更改有关航机运作分配的规定。协会一方又称,香港民航处长当日是将批准的权力下放予其下属,做法亦没有法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