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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信息]东航云南分公司“返航”事件背后的管理缺失

楼主    [信息]东航云南分公司“返航”事件背后的管理缺失  2008-04-19 13:06:10.0

信息地址:http://news.carnoc.com/list/101/101901.html
信息来源:21CN财经网站
信息作者:易波儿
相关专题:东航新闻   东星航空   上航新闻   飞行驾驶   人力资源   法律法规   民航管理   劳资关系   航班延误   

  昨天(17日)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公布了对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航班返航事件的处罚决定,搜遍全文,只见航空公司的处罚和要求,不见民航局对自己在行业管理上的缺失有什么改进之举。

  3月31日,东航云南分公司飞行员因认为待遇不公18个航班集体返航事件,把由来已久的民航业飞行员与航空公司的待遇纠纷升级为社会问题、公众问题。这之前,其它航空公司就出现过飞行员集体静坐要求流动、绝食罢飞种种行为。这之后也出现过上海航空公司40余位机长、东星航空公司11名机长集体“告假”的事情。类似事件近几年来屡屡发生,民航局除了要求航空公司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外,还能做些别的吗?

  飞行员因为待遇问题要跳槽不能称无法容忍的问题。“我”是稀缺资源,那么在尊重法治的框架下由市场自动形成薪酬合约,实行对人力资本的激励机制,是我们经过无数曲折摸到的一块“大石头”。这里要强调的是“规则”。2005年民航局发布《关于规范飞行人员队伍稳定的意见》,如果飞行员要跳槽,一是“老东家”必须同意,二是“新东家”需向“老东家”支付70至210万元人民币的“转会费”。这个“转会费”与“老东家”号称的千万元培训费相差甚远,所以“老东家”永远也不会点头。跳槽不行,飞行员如果辞职就要面临“老东家”开出的天价违约金。如此看来,这个《意见》根本没有什么可操作性。其结果是航空公司难受,留住人留不住心,难于管理;飞行员难受,不安心工作,最终采取极端行为成为解决用工纠纷的唯一选择。

  一场用工纠纷,本应在几年前就止步于管理部门在实施市场进入管制(如所有权控制、市场准入、投资、航线资源分配等)和竞争行为监管(如价格监管、安全监管、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等)等关乎行业发展和航空企业切身利益的指导政策或相应的法律法规前,而现在却演变成为航空历史上史无前例的“返航事件”,演变成声讨飞行员无职业道德的社会批判大会。无论如何这件事确实涉及到了个人的切身利益,如果仅是要求飞行员忠诚,讲职业道德,长期不计个人得失,那多少有些扯淡了。话又说回来了,民航局这么多年看着事态发展而没有有效作为,职业道德又何在呢?

  从现在来看,民航局现发出的“返航事件”的处理结果对解决飞行员和航空公司的纠纷问题并没有任何正向推动作用。稍思考一下,这件事本身召示出一个基本道理:人出于一种自我保存和自我发展的本能,在没有法律秩序的情况下,很容易采取过激手段,如同原始社会强者生存一样。如果管理者主动管理到位,追求和谐而不是压制矛盾,如果有了相应的制度规范,就有了沟通的渠道和依据,这种本能就会得到舒缓和克制。

  只有利用制度和法律加以疏导,才是求得真和谐,避免类似事件再发生的正道。否则,下次你又该怎么办呢?如果像小煤窑事件一样,隔三差五民航业就冒出一件“民愤事件”,你民航局又有什么面子和政绩可言呢?

沙发    Re:[信息]东航云南分公司“返航”事件背后的管理缺失  2008-04-19 13:06:10.0
民航总局懂管理吗?地球人都笑了。就知道高举着板子到处蹭吃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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