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信息]新中国民航空难原因几乎无一公开,难在哪里
- 楼主 [信息]新中国民航空难原因几乎无一公开,难在哪里 2008-04-08 1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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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地址:http://news.carnoc.com/list/101/101051.html
信息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信息作者:记者秦轩/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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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004年11月21日上午,东航云南分公司(其前身为中国云南航空公司)B-3072号CRJ-200型飞机,执行包头飞往上海的MU5210航班任务,起飞后不久在包头机场附近坠毁,造成55人(其中47名乘客、6名机组人员和2名地面人员)遇难,直接经济损失1.8亿元。这是该机坠毁后的残骸。民航资源网资料图片,摄影:民航资源网网友“juventusman”
黑匣子是秘密的,空难调查报告也是保密的。新中国民航史曾发生过数十起空难,几乎无一公布其原因。
这遭到了众多质疑,包括诉讼。2007年11月21日,5位包头空难死者家属准备起诉原中国民航总局(下称总局),认为其迟迟未能发布空难调查报告,违反了将于2008年5月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起空难发生于2004年11月21日,机上55人全部丧生。
事实上,在2006年年底,国家安监总局、监察部通报了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包头空难事故调查处理结果。但这短短的“公示”,也仅仅是报纸上的200字。包头空难诉讼律师李小龙表示:这个处理结果过于简单且源自报纸,无法作为起诉东航、追究责任的证据。
在包头空难事故处理中,东航引用的赔偿标准是1993年国务院修订的《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害赔偿暂行规定》——每名旅客最高可获7万元的赔付。对此,郝俊波认为:如果在空难中航空公司没有过错,才有资格考虑按该标准进行赔偿;如果有过失,根据法律规定,航空公司无权引用赔偿的最高限额,通俗地说就是最多赔7万或40万那种标准(后一种指2006年的新赔偿标准——编者注),而应该赔偿更多。
这在1996年3月1日实施的中国《民用航空法》中有所体现。该法第132条阐述了这样的意图:如果航空人员在事故中的责任严重到一定程度,涉嫌故意违规,那么航空公司是不能按照一般标准进行赔偿的。北京律师协会航空法委员会主任张起淮介绍,这个赔偿应依据国际惯例,即2005年经全国人大通过生效的《蒙特利尔公约》,死者家属可能获得100万元。
如果确认责任,涉案的航空人员还有可能负刑事责任。《刑法》第131条规定,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图2:2004年11月21日上午,东航云南分公司(其前身为中国云南航空公司)B-3072号CRJ-200型飞机,执行包头飞往上海的MU5210航班任务,起飞后不久在包头机场附近坠毁,造成55人(其中47名乘客、6名机组人员和2名地面人员)遇难,直接经济损失1.8亿元。这是该机坠毁后的残骸。民航资源网资料图片,摄影:民航资源网网友“juventusman”
现在问题是,总局基本没有公开过事故调查报告。所以在历次空难中,受难者家属即使对赔偿不满,也没有可援引的证据,更无法追究航空公司的责任。“如果能拿到证据,我们肯定在中国起诉了。”包头空难的代理律师李小龙说。于是,这起官司打到了美国,死者家属起诉了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失事飞机的发动机是他们生产的。
因为能否获取调查报告而决定空难赔偿额度的,并非包头空难一起。《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获悉,2000年武汉空难的死者家属也面临类似的遭遇。
“按照国际民航共约第13条,黑匣子里的录音不可公布,对调查报告和事故结论应当可以公布。而中国官方对录音把握尺度尚存在某些不准确因素,用这条规定来限制有关事故调查结论的公布。这对公众的知情权是一种剥夺。”航空法专家张起淮说,“这与国家扶持民航业发展的政策有一定关系。另外,民航局是个行政机关,与民航公司之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包括领导间互相调配合使用。事故发生后,总局调查民航公司,调查结论恐怕会受到影响。”

图3:陈列在南京航空航天学院的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深圳分公司B-2925号波音737-31B型客机机头残骸。1997年5月8日晚21时许,该机在恶劣天气中强行降落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最终导致飞机解体并起火。机上共9名机组人员和65名旅客,其中2名机组人员和33名旅客遇难。民航资源网资料图片,摄影:民航资源网网友“riosheng”
南航一位官员私下向《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说,由于建国以来从来没有公开过民航事故调查报告,如果突然公布,可能会带来社会恐慌。“现在航空公司客座率很低”。
在信息逐渐公开化的今天,这个“秘密”越来越显得突兀——2003年4月,卫生部就SARS疫情召开了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公布SARS的感染人数与死亡数量,中国政府应对公共卫生紧急事件新闻发布制度初步建立;2005年9月,国家保密局、民政部在北京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对国内因自然灾害导致死亡人员的总数及相关资料解密,诸如矿难之类的天灾人祸的原因,也逐步趋于透明。
在这种背景下,原中国民航总局也在推进事故调查信息公开化的措施。
2005年3月7日,总局颁布了《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其中规定: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发布分为定期信息发布和紧急事件信息发布。定期发布的信息包括,各类事故及其他不安全事件的统计数据和趋势分析;紧急事件则指特定飞行事故、航空地面事故、飞行事故征候和其他不安全事件的情况,还包括事故或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人员伤亡、事件处理和采取的措施。
《新京报》报道,就在颁布规定当日,总局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将向社会公布包头空难事故调查报告。
而包头空难死者家属桂亚宁对《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说:“遇难者要有个说法,要对死者有交代,这是对生命最起码的尊重。”

图4:陈列在南京航空航天学院的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深圳分公司B-2925号波音737-31B型客机机头残骸。1997年5月8日晚21时许,该机在恶劣天气中强行降落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最终导致飞机解体并起火。机上共9名机组人员和65名旅客,其中2名机组人员和33名旅客遇难。民航资源网资料图片,摄影:民航资源网网友“riosheng”
相关资料:中国民航的安全水平排在世界前列
据原中国民航总局网站消息:截至目前,中国民航连续安全飞行时间已突破了800万小时大关。
1996年~2005年这10年里,中国民航的运输飞行小时比前10年增长了264%,但事故数却几乎减少了一半。
一份波音公司的研究数据也显示了中国民航目前的安全水平:1996年~2005年,国际上飞机百万架次事故率的平均水平为1.03,而中国民航飞机百万架次事故率只为0.23。按照这一数据,中国民航的安全水平目前排在世界前列。
另据统计,几种交通工具,按事故率从高到低排序为汽车、轮船、火车、飞机。
飞机空难几率微乎其微 ,事故率仅为10万分之一。30年前,重大事故的发生率为每飞行1.4万英里一次,如今是14亿英里才发生一起重大事故,安全性提高了十倍。而据美国全国安委会对全球发生的伤亡事故的比较研究,坐飞机比坐汽车要安全20多倍。
- 回到顶部↑ 头等舱 Re:[信息]新中国民航空难原因几乎无一公开,难在哪里 2008-04-08 12:21:01.0
- 打死都不说……
- 回到顶部↑ 经济舱 Re:[信息]新中国民航空难原因几乎无一公开,难在哪里 2008-04-08 12:35:17.0
- 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当然不说啊 !!!!
- 回到顶部↑ 3楼 Re:[信息]新中国民航空难原因几乎无一公开,难在哪里 2008-04-08 12:46:12.0
- 答案当然很明显,呵呵
- 回到顶部↑ 4楼 Re:[信息]新中国民航空难原因几乎无一公开,难在哪里 2008-04-08 13:29:36.0
- 很多事故都是人为责任事故,说了很多领导要丢乌纱帽的。再说了,我们中国人不需要知道真相。
- 回到顶部↑ 5楼 Re:[信息]新中国民航空难原因几乎无一公开,难在哪里 2008-04-08 15:2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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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顶部↑ 6楼 Re:[信息]新中国民航空难原因几乎无一公开,难在哪里 2008-04-08 15:38:37.0
- 只有建立独立的国家航空器事故调查机构,老百姓才能有空难的知情权。
- 回到顶部↑ 7楼 Re:[信息]新中国民航空难原因几乎无一公开,难在哪里 2008-04-08 17:34:30.0
- 牵扯的人太多了不能说吧
- 回到顶部↑ 8楼 Re:[信息]新中国民航空难原因几乎无一公开,难在哪里 2008-04-08 19:05:41.0
- 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国家机密、什么是商业机密。
国家机密通常指事关国家安全的重要资料,如果公开势必危急国家安全或社会稳定,其主要局限于军事、情报和科技领域;商业机密指属于一方和(或)其关联企业所有的,并被其视为秘密的技术、商业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信息,此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采取保护措施。
公开民用航空空难调查结果,无凝不会影响到国家安全。因此民航空难调查结果是国家机密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在文革时期,由于阶级斗争扩大化和愚民政策,把他例入国家机密可以理解,但在改革开放、尊重人权、追求和谐的今天,不宜再提阶级斗争扩大化和愚民政策,因此民用航空空难调查结果不属国家机密。
如果说民用航空空难调查结果属商业机密,那不是针对行业的竞争对手,是针对航空业的合同服务对象-乘客。为什么要针对乘客(包括飞行员的父母、子女)保密?唯一的解释就是会减少上坐率和大幅提升赔偿额,这样一来,事故多的航空公司,可能会因此破产。
用人的生命去保护一个利益集团免受破产,也只有中国才能做得出来,也只有人权意识、民主意识低下的中国人才不懂得怎么去踏碎这侵犯人权的“国家机密”、“商业机密”。[这个贴子最后由 cxn4028 在 2008-04-08 19:10:05 重新编辑]
- 回到顶部↑ 9楼 Re:Re:[信息]新中国民航空难原因几乎无一公开,难在哪里 2008-04-08 22:3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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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 ccar-145 2008-04-08 15:38:37.0 发表的内容:
只有建立独立的国家航空器事故调查机构,老百姓才能有空难的知情权。
正解!!!不公布的原因有官弊,有私情。。。
- 回到顶部↑ 10楼 Re:[信息]新中国民航空难原因几乎无一公开,难在哪里 2008-04-09 11:01:49.0
- 要透明难啊,难比上青天!
- 回到顶部↑ 11楼 Re:[信息]新中国民航空难原因几乎无一公开,难在哪里 2008-04-09 11:56:32.0
- 业内早通报了啊,只是你们不知道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