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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信息]我国民航飞行员辞职相关问题的法律研究(一)

楼主  [信息]我国民航飞行员辞职相关问题的法律研究(一)   2008-03-27 13:04:35.0

信息地址:http://news.carnoc.com/list/100/100280.html
信息来源:民航资源网
信息作者:许凌洁
相关专题:飞行驾驶   法律法规   

  众所周知,我国民航飞行员辞职已引发了不少的仲裁、诉讼,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飞行员的稳定直接影响到飞行安全。妥善地解决飞行员流动问题不仅仅涉及劳动者个人的权益保障,更关涉我国民航安全、民航发展。

  作为一个民航人,我希望凭着自己对民航的热爱,借助自己的法学专业知识,结合我国飞行员管理现状对飞行员流动问题进行一个研究探讨。关于各航空公司飞行员辞职的情况,各媒体已有报道,在此不予累述,本人主要通过对该问题根源的介绍,分析目前在仲裁或诉讼中争议的问题,并予以法律分析,指出飞行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最终提出我国飞行员流动管理办法的设计或者草案。

  自己的问题有赖于自己解决,希望广大民航人积极参与指正,尤其是飞行员们,为你们自己的未来设计一下。谢谢!

  一、问题产生的根源——飞行员的稀缺性

  借用经济学的词汇“稀缺性”来形容我国飞行员市场状况一点也不过分。通俗地理解这个词就是“供不应求”,而这种供应不是简单地、容易地增加的供应,而是相对比较困难增加或者资源是有限的供应。由此,稀缺性就会引发两个方面的事件:一是“物以稀为贵”,体现在飞行员违约赔偿金数额上,逐年逐步攀升,达1200万的天价(之所以是天价,我们可以估算一下,一个飞行员有效飞行年限最多40年--到国际上规定的65岁吧,1200万意味着每年要还30万,加上飞行员养家糊口及劳动力恢复的需要,估计年收入要达40万,普通飞行员能达到这个天价吗!据说要求1200万赔偿金的是东航云南分公司,和东航西北分公司,这两个公司的普通飞行员年收入无论如何也达不到这个标准的。)二是争夺稀缺资源的纠纷会大量产生,甚至升级。如果可以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用钱来解决问题自然好,不过天价之下,估计该种方法无法实现,转而采取其他形式,或权力或暴力。关于这点,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文件以及某些飞行员的行为可能有一定反映。

  具体归纳我国民航飞行员稀缺性的产生包括以下原因:

  1、我国民航高速发展。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及入世后大量增加的国际交往,我国民航如展翅的雄鹰欲腾空高飞。客货运量的大增提出了飞行量增加的需要。大量采购的飞机、大量开辟的航班、增加的航线班次等都需要有人驾驶。为满足民航运输要求,需要大量的飞行员以实现“人休机不休”的目标。

  2、飞行员培训力量有限,不能满足快速增长的飞行员需求。有资料表明,现在所需飞行员数量是按年12%的速度递增,而作为中国民航飞行员摇篮的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其培训了占90%以上的飞行员,虽然其也大量增加培训能力,也有一些民营机构或者外国机构介入培训,但相较剧增的飞行员需求量还是显现出了不足。

  3、飞行员培训周期较长。飞行员属于特殊专业技能者,我国现有体制下,考虑到航空安全,培养一个合格的飞行员平均需要6-7年,而一个机长需要10年。民航业的高速发展与短期内难于提供足够的飞行员形成了矛盾,加之民营航空公司没有飞行员储备,只有通过高薪引进,如此,使得需求矛盾演变为公司与公司的矛盾,又转现为航空公司与辞职飞行员的矛盾。

  4、航空公司培训计划有误。飞行员培训属于资金与技术密集型,需要大量的资金和专业的设施设备和技术支持。短期内难以大量增加培训数量,这是客观事实,因此作为航空公司,其根据行业发展和本公司发展情况大致能估计出未来公司或者行业需求量,但考虑到培训成本及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往往不能准确足够地提早培训飞行员。这也是导致飞行员总处于稀缺状态的原因。

  二、目前争议的问题的法律研究

  很多媒体报道了飞行员辞职的仲裁、诉讼及赔偿事件,一些专家学者也倡议进行飞行员流动的立法,制订《飞行员条例》。立法是要解决现实问题,因此,我们首先和分析飞行员辞职引发的纠纷中主要的矛盾焦点,并从法律上予以分析。这才能为我们进一步制定飞行员流动规则奠定理论基础。

  目前,从仲裁和诉讼中,我们发现如下焦点问题:

  (一)无固定期限应该如何认定?——《劳动合同法》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初衷和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

  (二)飞行员执照颁发性质——飞行员执照的颁发属于行政许可,属于资格证书,而不应该成为人才流动的障碍;

  (三)辞职与执照等档案保管是两个法律问题——前者适用《劳动合同法》调整,后者是行政管理。

  (四)违约金问题——如何计算?能否与培训费同时收取?

  (五)关于竞业禁止能否适用的问题

 

  下文将逐步对每一个焦点展开细致的法律分析

  (一)关于无固定期限认定的法律分析

  目前,各航空公司与飞行员签订的都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于是,在飞行员辞职,航空公司索赔时都是以飞行员到退休年龄前的未履行合同年限作为赔偿的依据。这样,才有天价的赔偿金额。表面上看,似乎也说得通,无固定期限嘛,用人单位不能以合同到期为名义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一直工作到法定退休年龄(注意到,我用“可以”这个词,而不是“应当”。如果换用“应当”,相信各位读起来一定很别扭)。但是,当这个以保护劳动者利益为目的的规定在上述仲裁诉讼中被航空公司用以计算出上千万的赔偿额时,我们不得不回过头来琢磨这个概念的涵义,理解其诞生的目的和意义。

  《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对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认定有了新规定,用人单位倍感委屈,认为限制了其用工自由,增加了用工成本。可见,无固定期限的规定本身就是保护劳动者权利,避免用人单位随意解雇劳动者,当然也有稳定劳资关系的意图。不过,该条的适用不尽人意,华为“辞职门”等风波就是实证。

  另外,我们从法律的公平精神角度分析。

  我们来假设:用人单位违反了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坚决辞退劳动者(现实中如果用人单位坚持,即便仲裁或者诉讼裁决要继续用工,相信由于没有和谐的劳资关系,一般都难以继续维持工作的),那么用人单位该如何赔偿劳动者呢?依照现行《劳动合同法》第48条和87条的规定,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则按这个三倍的数额计算支付,最高补偿年限不超过12年。作为地区高收入者的飞行员的经济补偿金,就是按照地区平均月工资三倍计算,最多补偿12个月的话,就高收入地区也估计不超过11万;2倍经济补偿金就是22万;而反过来,飞行员要辞职却要赔偿剩余的全部劳动年限,计算下来上百万,这能说公平吗!

  公平是法律的精神。立法追求形式的公平,更追求实质的公平。所以,在这个时候,能以退休年限作为计算年限吗?!相信很多人都有了答案。因为,虽然不是所有人都学习法律,研习法律,但是“公道自在人心”。

  总结一句:无固定期限的设定是保护劳动者的而不是“算计”劳动者的!考虑到无固定期限规定的目的和意义以及法律公平的精神,以飞行员到退休年龄前的未履行合同年限作为赔偿的依据值得商榷。

  (原厦航某资深飞行员为我提供了一些非常有价值的信息,特予感谢!)

 

  (作者单位:中国民航飞行学院航空运输管理学院)

民航资源网将做连载报道

[这个贴子最后由 zhouhuahui 在 2008-03-28 11:41:12 重新编辑]

[本文被kaimoer花 4000 飞元点亮!(2008-03-31 10:40:28)]

kaimoer(2008-03-31 10:40:42)
kaimoer(2008-03-31 10:41:10)
本贴已获得点数:★★
2楼  Re:[信息]我国民航飞行员辞职相关问题的法律研究(一)   2008-03-27 13:04:35.0
顶~
3楼  Re:[信息]我国民航飞行员辞职相关问题的法律研究(一)   2008-03-27 13:27:39.0
很好
4楼  Re:[信息]我国民航飞行员辞职相关问题的法律研究(一)   2008-03-27 13:37:57.0
good
5楼  Re:[信息]我国民航飞行员辞职相关问题的法律研究(一)   2008-03-27 14:13:53.0
不解决平均小时费的问题,中国的飞行员就永远不够。
6楼  Re:[信息]我国民航飞行员辞职相关问题的法律研究(一)   2008-03-27 14:26:57.0
第二呢?第]三呢?期盼中........
7楼  Re:[信息]我国民航飞行员辞职相关问题的法律研究(一)   2008-03-27 16:11:45.0
讲得客观,有事实依据。顶!
8楼  Re:Re:[信息]我国民航飞行员辞职相关问题的法律研究(一)   2008-03-27 16:26:33.0
下面引用由 darpy 2008-03-27 14:13:53.0 发表的内容:
不解决平均小时费的问题,中国的飞行员就永远不够。

这算是原因之一。
9楼  Re:[信息]我国民航飞行员辞职相关问题的法律研究(一)   2008-03-27 16:40:45.0
主要是中国的法律要看人如何解释,强者怎么说怎么有理
10楼  Re:[信息]我国民航飞行员辞职相关问题的法律研究(一)   2008-03-27 17:37:26.0
飞行员为公司作的贡献该怎么算?不能仅仅看到公司为了保持飞行员执照的有效性而进行的各种培训。飞行员从副驾驶开始就是在为公司做贡献,法规里明确规定了副驾驶也是构成机组必不可少的人员,包括整个飞机设计及飞行程序的设计都是基于一个最基本的机组构成的,缺了任何一部分都是不合法的。
11楼  Re:[信息]我国民航飞行员辞职相关问题的法律研究(一)   2008-03-27 19:42:52.0
1,法律是够用的,关键是执行。
2,仲裁法院和民航管理局为国有企业站台,不负道德上风险,支持民营,有难度。
3,现有的转回制度是对飞行员的强奸。
12楼  Re:[信息]我国民航飞行员辞职相关问题的法律研究(一)   2008-03-27 20:04:59.0
期待~~
13楼  Re:[信息]我国民航飞行员辞职相关问题的法律研究(一)   2008-03-27 20:15:22.0
刚才看了东方时空《海航飞行员辞职》这个案例,从节目的中有以下几点我觉得做的不好,希望正在打官司的飞行员能够借鉴。

第一,关于索赔费用,航空公司总是说从一名飞行学员培养到一名机长需要多少多少钱,更有公司漫天要价。我觉得很不合理,航空公司所对飞行员培养的费用只能是飞行员从一名飞行学员到获得航空公司所需要的商用驾驶员执照的费用。也就是对于从飞行学院毕业的无非就是65w(学习飞行费用},对于部队飞行员无非就是几十万元的过度费用,除此之外我觉得没有任何费用!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当飞行员拿到了商用驾驶员的执照后就可以为航空公司服务了。大家都知道,每个从部队或者院校毕业后的飞行员,经过改装后,商用驾驶员执照签注后,是可以担当相应飞机的副驾驶职责的。现在的全世界的民用航空飞机,都需要至少两名飞行员来驾驶,并不是只需要一名机长就可以完成的,对于航空公司来说副驾驶是必不可少的,是给公司带来巨大收益的。在这期间并不是航空公司在培养飞行员来当一名机长,而是在用副驾驶给公司带来效益。

第二,关于仲裁,为什么飞行员苦苦等来的终审很多公司却不执行呢,故意拖延呢。国家的法律尊严何在?要不国外说中国没有人权呢,确实没有,有理没地方说的感觉,我看干脆告到联合国算了!
14楼  Re:[信息]我国民航飞行员辞职相关问题的法律研究(一)   2008-03-27 20:17:36.0
敬佩作者的法律精神!谢谢你说出了这些其他人不愿说出的道理!其实,矛盾并不复杂,就是要看我们如何去看待这些问题。就是看一个人是否能站在公允的立场说话。
谢谢你!民航会因你而前进!
15楼  Re:[信息]我国民航飞行员辞职相关问题的法律研究(一)   2008-03-27 21:59:04.0
公道自在人心!!!谢谢大家!!!要以德服人!!!
16楼  Re:[信息]我国民航飞行员辞职相关问题的法律研究(一)   2008-03-27 22:49:40.0
许老师讲的深入浅出,于法于理于情都很贴切!关键是法律的适用问题,当地方政府从地方企业保护为出发点,不顾法律和人权,偏袒企业,甚至一个并不复杂的"飞行员辞职"案,利用法律程序故意拖延时间,更有故意延长诉讼期限,直至飞行员精疲力竭,认输撤诉为止!媒体上讲海航飞行员辞职两年多都还没有结果,这些高技术要求的专业人员长期闲置,将来即使打完官司,还能不能飞行值得怀疑!!从这个现象看,"辞职门"也正反映了一些地方(如海南)法制倒退甚至有法不依,甚至贪渎枉法的政府行为!这是法制社会的毒瘤,也是和谐社会的最不和谐杂音!!!
17楼  Re:[信息]我国民航飞行员辞职相关问题的法律研究(一)   2008-03-27 22:55:54.0
其实根本不用去完善什么法律,中国的法律法规很多都很完善了,关键是执行的问题,难道法院的法官不知道什么是公平吗?难道公司不知道什么是公平吗?很多简单的不用讨论的问题为什么会变成扯皮,推脱,敷衍?法院的和公司串通起来做一种判决,甚至判决了之后不执行,这个恐怕是管理者要解决的问题吧!
真的很难,和一个高层的孩子聊飞行员跳槽的事,问怎么看这样的事,他第一句话就是飞行员挣的很高了,还这样闹不好吧,我问怎么看待法律的公平性,他说,也许高层更重视的是收入的公平性问题!呵呵,中国的社会改革任重而道远啊!法律再健全,没有人去遵守,比没有法律更可怕,因为这样可以让有些人冠冕堂皇的去违反更多人被要求遵守的游戏规则,换句话说:它会允许某些人临驾与法律之上的!
18楼  Re:[信息]我国民航飞行员辞职相关问题的法律研究(一)   2008-03-27 23:32:10.0
期待作者后续的研究....
19楼  Re:[信息]我国民航飞行员辞职相关问题的法律研究(一)   2008-03-28 00:03:53.0
分析的有道理,期待着~~
20楼  Re:[信息]我国民航飞行员辞职相关问题的法律研究(一)   2008-03-28 10:09:15.0
感谢各位对文章的认可,上面提到的问题,我将逐步分析推出.望大家指正!!!
21楼  Re:[信息]我国民航飞行员辞职相关问题的法律研究(一)   2008-03-28 15:49:14.0
归根结底中国是人制社会不是法制社会,好多法律看起来很好可实施情况太差,领导的话大于一切法律.等到中国某一天人权法制都健全了一切自然都好了.
22楼  Re:[信息]我国民航飞行员辞职相关问题的法律研究(一)   2008-03-28 15:49:20.0
这个问题非常现实,很有研究必要。
23楼  Re:[信息]我国民航飞行员辞职相关问题的法律研究(一)   2008-03-28 18:03:27.0
许老师,期待您的后续研究.
24楼  Re:[信息]我国民航飞行员辞职相关问题的法律研究(一)   2008-03-28 18:51:06.0
支持正义的呼声!!!
25楼  Re:[信息]我国民航飞行员辞职相关问题的法律研究(一)   2008-03-28 19:11:02.0
应该让人才流动起来。飞行员工资高,那是他们的辛苦付出,每一分钱都很干净,不像贪官。如果工资高就成为不能追求工作流动,公平竞争的理由的话,那各个高工资工种都不该流动,银行,电力,税务……。你们去问问他们拿了多少?我负责任地说,绝对不比飞行的少!也就是这两年民航兴旺,过两年看看?难说飞行员难以养家。足球队员就是例子,没有球踢被迫退役的不是少数。
公司培养了飞行员,飞行员应该感激公司,特殊人才流动,该给的赔偿不能少,但是并不代表公司可以漫天要价。还是希望这一块尽快立法。
26楼  Re:[信息]我国民航飞行员辞职相关问题的法律研究(一)   2008-03-28 23:16:27.0
看电视了吗?身为“裁判员”却敢明目张胆的袒护一方,看到航空公司下了多大的本钱了吧!真的是人治,而非法治
27楼  Re:[信息]我国民航飞行员辞职相关问题的法律研究(一)   2008-03-30 11:25:48.0
听说许老师要写这个文章的时候。
我很欣慰,所以和她做了很多沟通,正如我和很多网友说的:
我们是在书写一部民航飞行员辞职的历史,这些历史也是一面镜子,可以映射这个历史时期人生百态。
我代表我自己,和我的朋友们感谢许老师给我们所做的这些努力!
28楼  Re:[信息]我国民航飞行员辞职相关问题的法律研究(一)   2008-03-30 11:28:07.0
感动,眼泪哗哗的~~~~~~~~
29楼  Re:[信息]我国民航飞行员辞职相关问题的法律研究(一)   2008-03-31 10:40:26.0
眼泪哗。。。。。。。。。。。。。。。。。
30楼  Re:[信息]我国民航飞行员辞职相关问题的法律研究(一)   2008-03-31 21:44:56.0
补充给各位飞行员的话:无论您的辞职纠纷是否如愿顺利地解决,如果您还在飞的话,暂时抛开一切,以安全为重,因为您的行为关涉您及千万人的幸福!!!
31楼  Re:[信息]我国民航飞行员辞职相关问题的法律研究(一)   2008-03-31 23:08:45.0
顶吧
期待中有明确的政策出台
32楼  Re:[信息]我国民航飞行员辞职相关问题的法律研究(一)   2008-04-01 08:44:49.0
安全是第一位的,如果每个飞行员都是金钱至上,脑袋里想着的都是¥$,怎么能保证一个航班上百号乘客的安全?况且目前就是因为飞行员稀缺,才惯坏了他们,一年40-70万的年金,已经是普通老百姓一辈子的收入了,还不知足。等到像欧美国家一样自己出钱学习培训的时候,供大于求的时候,有他们哭的时候。
33楼  Re:[信息]我国民航飞行员辞职相关问题的法律研究(一)   2008-05-05 21:38:14.0
关键还是在于民航总局这个相当于足协的角色不作为吧!!!人员可以正常流动,而非无序流动,尤其是民航这个特殊行业,更应该有个规矩出来,市场经济不是完全自由的,是有规矩可依的,才能使人员能够正常的流动,学习足协,挂牌出售,有偿转让,而不是自己想走就走!!这个事件不怨飞行员,也不怨航空公司,只怨民航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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