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民航消息
[刷新] [返回框架] [推荐给朋友] [打印存档] 注册 登陆

主题:[信息]长荣航空公司资遣外籍机师 被判赔117万巨款

意见建议

楼主    [信息]长荣航空公司资遣外籍机师 被判赔117万巨款  2007-07-03 10:05:19.0

新闻地址:http://news.carnoc.com/list/86/86669.html
信息来源:台湾《中华日报》
信息作者:
相关专题:经济衰退   劳资纠纷   飞行驾驶   法律法规   长荣航空   

  台湾“中央”社台北1日电:美国2001年“9·11”恐怖袭击事件后,由于航空业不景气,长荣航空公司资遣一批外籍机师。其中任职六年多的机师JOHNM DUNTON认为长荣航空公司违反劳动基准法,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近期判决长荣航空公司败诉,还得支付资遣费117万多元(新台币,下同)。全案仍可上诉。

  依台北地方法院判决书,美国“9·11”恐怖袭击事件后,造成航空业冲击。长荣航空公司为精简航员人力,在 2001年10月3日约谈JOHN告知隔日终止雇佣契约。事后除支付资遣费新台币29万8737元外,长荣航空公司另外提供了JOHN的回国机票。

  不过,JOHN自1995年7月即担任机师职务,任职达6年2个月又20天,因此他认为应依劳动基准法规定,依离职前6个月平均薪资,给付资遣费、预告工资,因而在2006年12月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民事求偿。

  长荣航空公司在法庭上除表示合法终止雇佣契约,支付回国机票;另外对于JOHN离职5年多以后才提出起诉,长荣航空公司认为预告工资、资遣费性质属民法126条规定的“退职金”,这部分已超过法定5年债权期限。

  不过,法院判决认为这项民事诉讼属“违约金给付延迟”,有效期限为15年,因此判决长荣航空公司败诉,应依劳动基准法付给资遣费。计算方式依JOHN平均工资20万3475元,加上30天预告工资,以及6.25个月平均工资的资遣费共147万5194元,扣除已领取的29万多元,长荣航空公司还得支付117万6660元。全案仍可上诉。

回到顶部↑ 头等舱    Re:[信息]长荣航空公司资遣外籍机师 被判赔117万巨款  2007-07-03 10:05:19.0
根本不用遣散,卖到大陆来。
 共有1 篇回帖  1  转到:
添加到我的收藏夹    [管理本贴]   [点亮本贴(VIP:600/普通4000飞元) ]
快速回复 [请您在发表评论时务必注意《社区发言规定》]

主题:

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