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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信息]“重大飞行事故罪”,为何变成悬空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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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信息]“重大飞行事故罪”,为何变成悬空的刑罚?  2007-06-17 20:21:31.0

新闻地址:http://news.carnoc.com/list/85/85971.html
信息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信息作者:记者陈欢/上海
相关专题:空难专题   东航新闻   机务维修   飞行驾驶   法律法规   



  图:2004年11月21日上午,东航云南分公司(其前身为中国云南航空公司)B-3072号CRJ-200型飞机,执行包头飞往上海的MU5210航班任务,起飞后不久在包头机场附近坠毁,造成55人(其中47名乘客、6名机组人员和2名地面人员)遇难,直接经济损失1.8亿元。这是该机坠毁后的残骸。民航资源网资料图片,摄影:民航资源网网友juventusman

  律师质疑,现在矿难、生产责任事故,都有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为何重大飞行责任事故,就无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呢?

  “如果生命只是一种等待……”桂亚宁的手机彩铃在空荡荡的房间回响,但是,她等的那个人,永远都回不来了。

  陈苏阳——桂亚宁的丈夫,复旦复华公司总经理,在2004年11月21日,和失事的B-3072号东航班机一起,永远的留在了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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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已经两年半过去了。桂亚宁陷入了持续的等待中,等待那个永远都回不来的人,也等待一个说法——2007年6月5日,桂亚宁联合27位包头空难遇难者家属,向公安部、中国民航总局公安局等部门举报东航“11·21”包头空难相关责任人涉嫌重大飞行事故罪,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55条人命去了,却没有一个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这合理吗?”桂亚宁问。

调查结论

  “包头空难是一起典型的责任事故。”遇难者家属的委托代理人,上海众鑫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霄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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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12月21日,事故发生整整两年后,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监察部通报了“11·21”包头空难事故调查处理结果。

  通报的调查结果有200字:事故调查小组认定,飞机起飞过程中,由于机翼污染使机翼失速临界迎角减小,当飞机刚刚离地后,在没有出现警告的情况下飞机失速,飞行员未能从失态中改出,直至飞机坠毁。

  事故调查小组还认为,飞机在包头机场过夜时存在结霜的天气条件,机翼污染最大可能是霜。飞机起飞前没有进行除霜(冰),东航公司对这起事故负有一定的领导和管理责任,东航云南分公司在日常安全管理中存在薄弱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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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结论非常简短,但是这200字却证实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包头空难是一起责任事故。

  同时,调查组还宣布了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从东航董事长李丰华到东方航空云南公司昆明维修基地电器工程师徐飞等12人,分别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

追问

  “包头空难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有关责任人涉嫌我国《刑法》第131条重大飞行事故罪。”上海众鑫律师事务所赵霄洛律师表示。

  刑法第131条规定: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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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头空难导致的结果是机毁人亡,根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等级标准》的规定,死亡人数40人及以上和航空器失踪为特别重大飞行事故。包头空难死了55人,飞机坠毁,基本符合重大飞行事故罪的客观要件。”赵霄洛说。

  但是,问题在于,重大飞行事故罪还有一个因素——航空人员是否违反规章制度。这一条,由于调查小组至今没有公布调查报告全文,所以无法确认。

  调查小组认为,飞机在包头机场过夜,机翼上霜冻导致污染,起飞前没有除霜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那么,飞机在包头机场过夜是否违反了相关规章制度?起飞前没有除霜是否也违反了相关规定?”赵霄洛律师分析说,“如果确实如此,那么就涉嫌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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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报告至今没有公布,但事实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调查报告早有先例——2000年武汉“6·22”空难的调查报告和事故原因分析就全文公布。

  而公布的事故报告中,12名受处分的人员中,竟然没有“签派员”。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规则》所言,“飞行放行单是放行航空器起飞的依据。每次放行航空器起飞前,机长和航空公司的飞行签派员(代理人)都必须在放行单上共同签字,方能生效”,“凡遇下列情况,禁止放行航空器:航空器表面有冰、雪、霜没有除净”。

  “民航飞机起飞前,机长和签派员要共同在放行单上签字,若两人有不同意见,以安全系数高的一人意见为准,也就是说,有一个人不同意飞就不能飞。”一位航空业人士表示。

  “12名受处分的人员中,竟然没有签派员,那么,MU5210航班起飞前的准备工作肯定是不充分的,既违背了相关法律规定,又造成了机毁人亡的后果,完全符合重大飞行事故罪的要件。”赵霄洛律师说。

  刑法第131条规定,重大飞行事故罪,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悬空的条款

  1981年以来,中国民航共发生20起空难。其中,数起被认为是责任事故,但是,却没有一个相关责任人为此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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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8年山西航空IL14航班在临汾因超载导致机械故障,44人遇难;1992年通用航空YK42飞机南京起飞时,水平尾翼处于错误的起飞状态,爆炸起火,106人遇难……

  “现在矿难、生产责任事故,都有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为何重大飞行责任事故,就无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呢?飞行是危险系数极高的活动,如果责任人没有责任心,事后也不追究责任,怎么能让相关人员起警惕心?”赵律师说。

  “刑法中有不少这样的条款,重大飞行事故罪也是其中之一。被悬空的原因很多,其中之一是专业性太强,事故原因、责任判定、区分等都需要专业人员的参与,一般刑事部门不具备这个能力。”

  年初以来,赵霄洛律师曾向包头公安局、上海市公安局等部门举报,但是,这些公安局均表示由于管辖和专业能力的原因该事应该由专门的公安局——中国民航总局公安局管辖。

  但是,一个显而易见的矛盾即:民航管理总局公安局和各大航空公司同属民航系统,包括事故调查小组,也是由民航调查总局派员参加,12人的处分结论既由他们得出。让民航自己调查自己,这显然并不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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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国铁路、民航等部门拥有自己独立的公安系统,这是在建国之初,考虑到这些系统运输的跨区域性、不稳定因素多等,模仿前苏联的建制而设立的。

  “我们认为,此事应该由事故发生地——包头公安局或者被告所在地——上海公安局牵头侦查,从民航总局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公开的事故调查结论进行责任认定,让相关责任人受到刑事处罚,确保今后的飞行安全。”赵霄洛律师表示。

[本文被重庆人花 200 点亮!(2007-06-19 11:53:39)]

回到顶部↑ 头等舱    Re:[信息]“重大飞行事故罪”,为何变成悬空的刑罚?  2007-06-17 20:21:40.0
东航云南公司的管理薄弱?好象说的这个事故是公司发现原因没有采取措施任由它恶化一样!说话怎么这样不负责任?
回到顶部↑ 经济舱    Re:[信息]“重大飞行事故罪”,为何变成悬空的刑罚?  2007-06-17 20:33:21.0
除霜(冰)和签派员有什么关系???这个好像应该是机场地勤人员的事吧???
回到顶部↑ 3楼    Re:[信息]“重大飞行事故罪”,为何变成悬空的刑罚?  2007-06-17 20:56:27.0
“让民航自己调查自己,这显然并不合情合理。”
听上去有道理,可是请问除了民航专业人员,还有谁能够调查?还有谁有资格调查???
回到顶部↑ 4楼    Re:[信息]“重大飞行事故罪”,为何变成悬空的刑罚?  2007-06-17 20:56:28.0
相关责任人都是国企的头头脑脑,处理起来哪有那么容易?现在处理一个畜级干部都要报个分子公司备案,更何况这些大员们。
回到顶部↑ 5楼    Re:[信息]“重大飞行事故罪”,为何变成悬空的刑罚?  2007-06-17 21:26:34.0
刑法处在尴尬的地位,受害人可以刑事自诉。该法律处罚基本都是经营管理者,是当权者。
回到顶部↑ 6楼    Re:[信息]“重大飞行事故罪”,为何变成悬空的刑罚?  2007-06-17 21:39:27.0
面对五十五条性命  请不要只把一个老总和他的老婆举例   生命是平等的
回到顶部↑ 7楼    Re:Re:[信息]“重大飞行事故罪”,为何变成悬空的刑罚?  2007-06-17 22:28:59.0
下面引用由 jacky__cheung 2007-06-17 20:33:21.0 发表的内容:
除霜(冰)和签派员有什么关系???这个好像应该是机场地勤人员的事吧???


请问你什么叫地勤人员?!你先去把这个概念搞明白了再来讨论!!

再者,请你阅览帖子的时候注意逻辑性。

回到顶部↑ 8楼    Re:[信息]“重大飞行事故罪”,为何变成悬空的刑罚?  2007-06-17 22:30:03.0
首先说,因责任事故民航没有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是不对的,其实在十三年前,有人因同样的原因被追究了刑事责任,所以说,作者在写这些前功课作的还是不够,请做好了功课再来评论.再者,根据国际惯例,航空事故调查报告是技术调查,不能作为证据在法庭上使用.国际民航附件十三规定事故调查的目的是查明事故原因,不是进行责任认定,详情请作者到国际民航组织网站上查看.

[这个贴子最后由 ccar-145 在 2007-06-17 22:39:16 重新编辑]

回到顶部↑ 9楼    Re:[信息]“重大飞行事故罪”,为何变成悬空的刑罚?  2007-06-17 22:31:02.0

 

[这个贴子最后由 ccar-145 在 2007-06-17 22:42:20 重新编辑]

回到顶部↑ 10楼    Re:[信息]“重大飞行事故罪”,为何变成悬空的刑罚?  2007-06-17 22:31:17.0
.

[这个贴子最后由 ccar-145 在 2007-06-17 22:41:29 重新编辑]

回到顶部↑ 11楼    Re:Re:[信息]“重大飞行事故罪”,为何变成悬空的刑罚?  2007-06-17 22:49:40.0
下面引用由 jacky__cheung 2007-06-17 20:33:21.0 发表的内容:
除霜(冰)和签派员有什么关系???这个好像应该是机场地勤人员的事吧???

飞机不具备适航条件,签派人员放行了飞机,造成了飞行事故,难道不该承担刑事责任吗?
回到顶部↑ 12楼    Re:[信息]“重大飞行事故罪”,为何变成悬空的刑罚?  2007-06-17 23:36:37.0
航空公司的飞行签派员(代理人)都必须在放行单上共同签字,方能生效,
shuo fa ???????
回到顶部↑ 13楼    Re:[信息]“重大飞行事故罪”,为何变成悬空的刑罚?  2007-06-18 01:30:31.0
目前还没赔偿呀~!!!!!!!!!!!!!!!!!
回到顶部↑ 14楼    Re:[信息]“重大飞行事故罪”,为何变成悬空的刑罚?  2007-06-18 01:54:46.0
我想问的是为什么这些有“3072”、“云南航空”的字样都被图上了白色的油漆,想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同时请问carnoc为什么要删与这有关的帖子呢?
回到顶部↑ 15楼    Re:[信息]“重大飞行事故罪”,为何变成悬空的刑罚?  2007-06-18 09:19:48.0
飞行员也就是责任机长是放行飞机的最后的责任人,如果他认为飞机不附合放飞标准责任机长有权拒绝飞行。往往这样的重大责任事故中机长本人也遇难,而且飞行人员从主观意愿上也不是故意要使飞机失事,在客观上飞行人员经过努力不能保持正常飞行,飞机才失事。我希望这点说明有助於大家的分析。我们要向在此次事故中遇难的同胞包括执行此次飞行的飞行人员表示哀悼,让他们在天之灵安息吧。
回到顶部↑ 16楼    Re:Re:[信息]“重大飞行事故罪”,为何变成悬空的刑罚?  2007-06-18 09:45:24.0
下面引用由 yimchen 2007-06-18 09:19:48.0 发表的内容:
飞行员也就是责任机长是放行飞机的最后的责任人,如果他认为飞机不附合放飞标准责任机长有权拒绝飞行。往往这样的重大责任事故中机长本人也遇难,而且飞行人员从主观意愿上也不是故意要使飞机失事,在客观上飞行人员经过努力不能保持正常飞行,飞机才失事。我希望这点说明有助於大家的分析。我们要向在此次事故中遇难的同胞包括执行此次飞行的飞行人员表示哀悼,让他们在天之灵安息吧。

现在机长的最后决定权,已经被领导和签派员给剥夺了。
回到顶部↑ 17楼    Re:[信息]“重大飞行事故罪”,为何变成悬空的刑罚?  2007-06-18 10:27:34.0
中国没有专门的空难调查机构?
回到顶部↑ 18楼    Re:[信息]“重大飞行事故罪”,为何变成悬空的刑罚?  2007-06-18 10:41:32.0
关注事态发展,不过目前形势下要讨个说法比上月球还困难!
回到顶部↑ 19楼    Re:[信息]“重大飞行事故罪”,为何变成悬空的刑罚?  2007-06-18 10:47:31.0
我觉得签派员有责任,但不是全部的 责任,目前他们只是履行放行手续,没有过多的权利,你听说过签派员不签字的吗?没有吧,还是航空法的不健全,因为本身东航云南公司是在热带,基本不在外站过夜,也不了解北方的气温变化,忽略了结霜的问题,致使飞机刚起飞就失重坠机.
回到顶部↑ 20楼    Re:[信息]“重大飞行事故罪”,为何变成悬空的刑罚?  2007-06-18 11:14:54.0
中国也应该建立像“纸老虎”(传说中,美国只能吓唬人)那样专门对运输安全事故独立调查的机构---NTSB(National Transportation Safety Board)。人家“纸老虎”对每起航空事故都有调查纪录,能追溯到60年代,而且这些都是公开的信息,人人可以上它的网站查,或者上FAA的网站查那些不够定级为飞行事故的事件。真想不通,才200年历史的纸老虎在法制上竟如此完善,这美帝怎么就垂而不死呢?
http://www.ntsb.gov/
回到顶部↑ 21楼    Re:[信息]“重大飞行事故罪”,为何变成悬空的刑罚?  2007-06-18 11:33:25.0
“我们认为,此事应该由事故发生地——包头公安局或者被告所在地——上海公安局牵头侦查,从民航总局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公开的事故调查结论进行责任认定,让相关责任人受到刑事处罚,确保今后的飞行安全。”赵霄洛律师表示。

律师可能忽略了最新的《蒙特利尔公约》中关于申请提款权的条款。记得规定是在飞行事故中只要是航空公司提出不了证明自己无过错的证据,那受害者就自动可以获得额外的巨额赔偿。举证的责任好像不是在受害者哦。
回到顶部↑ 22楼    Re:[信息]“重大飞行事故罪”,为何变成悬空的刑罚?  2007-06-18 11:40:56.0
个人认为签派员是有一定责任,但工程维修部门有更大的责任。据我所知,飞行前工程维修部门人员需要检查飞机表面是否有冰霜,如果有是需要做除冰或除霜工作的。当然最后决定是否影响飞行安全由机长确定,但机组已经遇难,就不能说什么了。
回到顶部↑ 23楼    Re:Re:Re:[信息]“重大飞行事故罪”,为何变成悬空的刑罚?  2007-06-18 14:06:20.0
下面引用由 成太 2007-06-17 22:49:40.0 发表的内容:
下面引用由 jacky__cheung 2007-06-17 20:33:21.0 发表的内容:
除霜(冰)和签派员有什么关系???这个好像应该是机场地勤人员的事吧???

飞机不具备适航条件,签派人员放行了飞机,造成了飞行事故,难道不该承担刑事责任吗?

除防冰的确和签派员有关系,但签派放行时,不可能亲自去证实,只能起到督促作用,还是要从机务和飞行那里了解实际情况,如果说机务和飞行,这里尤其是飞行认可了,那么就可以放行.这起事件中,签派员肯定是得到了错误的信息,而导致了错误的决定,至于说要担刑事责任,你什么时候把签派的待遇提到了和 飞行一样再说~~!!
回到顶部↑ 24楼    Re:Re:Re:[信息]“重大飞行事故罪”,为何变成悬空的刑罚?  2007-06-18 16:21:59.0
下面引用由 成太 2007-06-18 09:45:24.0 发表的内容:
下面引用由 yimchen 2007-06-18 09:19:48.0 发表的内容:
飞行员也就是责任机长是放行飞机的最后的责任人,如果他认为飞机不附合放飞标准责任机长有权拒绝飞行。往往这样的重大责任事故中机长本人也遇难,而且飞行人员从主观意愿上也不是故意要使飞机失事,在客观上飞行人员经过努力不能保持正常飞行,飞机才失事。我希望这点说明有助於大家的分析。我们要向在此次事故中遇难的同胞包括执行此次飞行的飞行人员表示哀悼,让他们在天之灵安息吧。

现在机长的最后决定权,已经被领导和签派员给剥夺了。

 

 

被签派员剥夺?

 

你的这话让我开心的笑了

回到顶部↑ 25楼    Re:[信息]“重大飞行事故罪”,为何变成悬空的刑罚?  2007-06-18 17:55:39.0
这是一个好贴,关注关注。
回到顶部↑ 26楼    Re:[信息]“重大飞行事故罪”,为何变成悬空的刑罚?  2007-06-19 00:38:13.0
我想要那个起落架!
回到顶部↑ 27楼    Re:Re:[信息]“重大飞行事故罪”,为何变成悬空的刑罚?  2007-06-19 11:34:43.0
下面引用由 waywong 2007-06-18 10:27:34.0 发表的内容:
中国没有专门的空难调查机构?

哪个国家也没有
回到顶部↑ 28楼    Re:[信息]“重大飞行事故罪”,为何变成悬空的刑罚?  2007-06-19 13:49:46.0
http://news.carnoc.com/list/79/79320.html [新闻]“领导责任”不应成为逃避法律责任的护身符
此文观点与我的一则旧闻观点不谋而合
回到顶部↑ 29楼    Re:[信息]“重大飞行事故罪”,为何变成悬空的刑罚?  2007-06-19 15:24:53.0
强烈继续关注!
回到顶部↑ 30楼    Re:Re:Re:Re:[信息]“重大飞行事故罪”,为何变成悬空的刑罚?  2007-06-23 10:48:48.0
下面引用由 云端飞 2007-06-18 14:06:20.0 发表的内容:
下面引用由 成太 2007-06-17 22:49:40.0 发表的内容:
下面引用由 jacky__cheung 2007-06-17 20:33:21.0 发表的内容:
除霜(冰)和签派员有什么关系???这个好像应该是机场地勤人员的事吧???

飞机不具备适航条件,签派人员放行了飞机,造成了飞行事故,难道不该承担刑事责任吗?

除防冰的确和签派员有关系,但签派放行时,不可能亲自去证实,只能起到督促作用,还是要从机务和飞行那里了解实际情况,如果说机务和飞行,这里尤其是飞行认可了,那么就可以放行.这起事件中,签派员肯定是得到了错误的信息,而导致了错误的决定,至于说要担刑事责任,你什么时候把签派的待遇提到了和 飞行一样再说~~!!
至于说要担刑事责任,你什么时候把至于说要担刑事责任,你什么时候把签派的待遇提到了和 飞行一样再说~~!!
签派很N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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