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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闻]一张机票两次成行 海航值机员该不该被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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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新闻]一张机票两次成行 海航值机员该不该被炒?  2006-05-12 06:47:55.0

新闻地址:http://news.carnoc.com/list/68/68454.html
新闻来源:《海南日报》
新闻作者:记者岳嵬
相关专题:劳资纠纷   海航新闻   民航管理   法律法规   地面服务   

  核心提示

  一张已经使用过的机票,竟第二次流入市场,并通过机场的一道道关口顺利成行。航空公司追查此事,将其认定违规的当班值机员辞退后,却引发了一场劳动争议纠纷。日前,此案经劳动仲裁、两审终审,该值机员最终被认定“违规值机,理应被辞退”。此案两审终审就“是否违规值机”、“是否应当被辞退”这两个焦点问题的认定,很值得人们思考。

  5张机票被“二次使用”

  2004年5月,海南航空公司在一次清查工作中发现,乘客林某等人所持的5张从海口到北京的机票,分别在2004年1月1日及2003年12月26日、27日的航班已经使用过,离港系统中也显示已经成行,而且其中两张机票的旅客联已拿回单位报销。但在2004年的1月28日,这5张已作废的机票,却被第二次使用了。

  清查进一步确认,当天林某等5人并未登机。成行记录中有一儿童李某,经核实,当天他是在母亲黄某的带领下从海口飞到北京的,而当天的成行记录中却没有他的母亲黄某。事情很蹊跷。

  一张机票怎么会两次使用?按照航空公司的机票管理流程,一张机票在使用后,机票的旅客联交由旅客自留,乘机联则由航空公司收回,收回依次要经过四个手续:值机员—主任或航控—报表结算员—结算中心,然后保管在航空公司内部。海航查明,原来,这5张作废机票的乘机联被航空公司的内部人员抽出,被抽出的5张机票的乘机联被改制成可改签使用的5张机票乘机联,由海口某售票处售出,于是被改制的废票,又流向了市场。

  认定值机员违规

  但持这5张废票的旅客,如何得以成行?

  按照航空业惯例,旅客登机前要办理登机手续,值机员查验机票内容包括:逐项核对姓名、航班号、航段、日期、票价、定座情况,并核对机票当天编码、上下联机票编码是否一致,如这些信息一致,值机员则撕下客票的乘机联交回航空公司,为旅客发放登机牌,之后,旅客方可进入安检,再行登机。如信息不一致,就不应放行。

  海航根据调查认为,林某已用过的5张机票,在2004年1月28日被他人以林某等人的名义第二次使用时,实际使用人已不是票面上标注的旅客,乘机联编号、旅客联编号、身份证等信息是不可能一致的,在这种情况下,机票的二次使用人竟能顺利成行,值机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经查,当时的值机员为封某。海航认为,封某违规办理值机手续,给公司财产和声誉造成了重大损害,2004年9月,海航在公司内部网对封某予以“处分通报”,并决定解除与她的劳动合同。

  “炒掉我,没有理由。”

  封某被辞退后,觉得很“冤”。她坚持自己值机时,很好地遵守了业务规程,查验机票各联和旅客身份证,并未发现信息不一致。她认为,作为一名值机员,她只能在形式上审核旅客的客票,那5张票在电脑里有订座,票面贴有海航票务的更改条,有记录编码,更有海航的公章加盖在上面,是手续完备、符合规定的客票,任何值机员都会无条件给予办理手续。即使她真的违规了,也不足以成为被辞退的理由。

  为此,封某向海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海航撤销对她的处分决定,恢复劳动关系并补发工资等。

  2005年1月,海南省劳动仲裁委所查明的事实是,5张机票确实被二次使用,但5张被改制的机票乘机联票面上,有手工更改标签和定座情况记录,更改部分盖有“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票务专用章”,5张被改制机票乘机联反映的信息,符合该公司规定的改签机票所应具备的内容。

  该委认为,航空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封某参与了5张机票被二次使用的操作过程,封某作为值机人员,在不能全面掌握机票使用信息和岗位查验技术有限的情况下,依岗位职责无法查验出5张机票乘机联是第二次使用,并无主观过错,航空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封某在办理5张机票值机手续时未查验相关信息且有故意放行等违规操作行为,也没有证据证明封某不遵守岗位或业务规程并对公司的财产和声誉造成重大损害。所以,解除与封某的劳动合同,是航空公司主观推断导致的错误行为。

  由此,仲裁委作出裁决:撤销海航公司对封女士的“处分通报”;海航恢复履行双方的劳动合同;海航补发封女士的工资,并为其补办社会保险。

  一审: 解聘并无不妥

  海航公司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2004年1月28日由封某值机的5位旅客,他们所持的以林某等人的名义的乘机联、旅客联的编号不可能一致,因为第一次使用成行时,该旅客联已由旅客拿走,其中证实已有两位旅客已拿回原单位报销,被海航收回又被内部人员抽出的乘机联,只对应原来的旅客联,与另外一张旅客联的编号是不可能一致的。当天实际成行的旅客黄某等人,并不是林某等人,但海航的离港系统记录却证明,当天的成行人是林某等人,事实显然是实际成行旅客与机票联上的姓名不一致。

  一审认为,封某身为值机员,理应审查出乘机联与旅客联编号是否一致、两联信息与旅客身份证信息是否一致。而封某在值机过程中,违反了《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手册》中的岗位职责要求,为两联机票明显不相符的旅客放行,严重违反了海航的业务规定,违反了海航的《奖惩管理办法》,损害了海航的利益。所以,海航对封某做出处分、辞退的决定,并无不妥。

  上诉: 推断的结论并非事实

  一审败诉,封某不服。她认为,一审法院在机票各联编号的问题上,在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各联编号不一致的情况下,未能穷尽所有其他可能性,相反,5张机票被二次使用时,乘机联、旅客联、旅客身份证等信息有可能一致,旅客联有可能被造假,身份证有可能被造假,航空公司的公章也有可能造假(一审过程中航空公司也承认,二次使用的机票乘机联上的公章是假的)。推定值机员违规促成了5张废机票的二次成行,这样的认定是一种推断,而不是事实。

  海航则称,旅客联和机票是根本不可能被伪造的,航空机票是有价票证,根据民航总局的相关规定,航空机票是由民航局批准且具有印刷资质的企业印刷生产的,其运输和管理也有相应的程序,是不可能被伪造的,而且即使是伪造,造假成本也是非常高的,其成本远超过机票价值,且到目前为止,航空业也从未出现过客票造假的事情,所以称客票被伪造的可能性是不能成立的。

  二审: 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旅客持有的一张完整的机票是由乘机联、旅客联构成,且各联的旅客姓名、机票编号一致。封某作为海航公司的值机员,应按公司规定严格查验审核机票各联的姓名、编号及有效身份证是否一致,如果上述信息不一致,应拒绝为旅客办理乘机手续。但封某在2004年1月28日为名为林某等人办理乘机手续时,实际成行的旅客却是黄某等人。

  二审认为,应当认定,封某为名为林某等人办理乘机手续时,机票的乘机联、旅客联的姓名不一致,但封某却为他们办理了乘机手续,这一违规不但损害了海航公司的利益,而且扰乱了航空市场的管理秩序,所以海航解除与她的劳动关系,符合合同约定和公司《奖惩管理办法》的规定。由此,封某的上诉被驳回,二审维持原判。

  律师观点

    此案中,封某对5张机票的值机行为,是否构成违规?封某的这一违规,是否构成“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业务规程的行为”?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法律界人士。

  海南富岛律师事务所王伟律师个人认为:

  近年来,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出台了大量调整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的行政规章和司法解释。然而,真正困扰和束缚劳动者寻求法律救济的瓶颈,劳动者面临的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事实,却无法用有效的证据去证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也有相同的劳动争议案件举证责任分配规定。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司法审判对劳动者的保护。

  本案中,航空公司是以员工封某违反公司制定并颁发的《奖惩管理办法》第7条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即认为封某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业务规程的行为”和“不遵守岗位和业务规程给公司财产或声誉造成重大损害”的事实。对有无违规行为和损害事实存在,一、二审法院均作出了同样的认定。

  法官就当事人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的结果所涉及的与待证事实有关联的证据材料审查认定,确认证据可采信、证据证明力大小强弱,并以此为基础作出裁判的行为,是依法独立的证据判断行为。在判决生效后,除审判监督和抗诉程序外一般不容置疑。但略显缺憾的是,两审均未明确阐述“违规行为”是否属于“严重违规”,给用人单位造成的利益损害是否“重大损害”。

  探究《劳动法》第25条的立法本意,显然不是鼓励用人单位只要发现劳动者违纪违规或给单位利益造成损害时就可以行使单方解除权的。“严重违规”也好,“重大损害”也罢,都可以理解为“达到比一般违规和轻微损害严重得多的程度”。这在法律上虽无明文规定和概念解释,但却是司法实践中能够把握的,同时,也是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

[本文被重庆人花 200 点亮!(2006-05-12 14:25:51)]

回到顶部↑ 头等舱    Re:[新闻]一张机票两次成行 海航值机员该不该被炒?  2006-05-12 06:47:55.0
???奇怪??那么多不一致的地方旅客是怎样通过安检的?乘机联已经进入结算又怎么会再度流入社会的?真有点让人弄不明白。
回到顶部↑ 经济舱    Re:[新闻]一张机票两次成行 海航值机员该不该被炒?  2006-05-12 06:55:11.0
??奇怪??机票上的内容与旅客实际身份有那么多不一致的地方旅客即使是拿到了登机牌而又如何通过安检的?乘机联已经进入航空公司结算系统了怎么会又回流到社会的?是谁给定的座位?这件事情如果要深挖下去,搞不好海航还要多炒好几个人呢。
回到顶部↑ 3楼    Re:[新闻]一张机票两次成行 海航值机员该不该被炒?  2006-05-12 08:19:39.0
我觉得值机员无过,做了回冤大头
回到顶部↑ 4楼    Re:[新闻]一张机票两次成行 海航值机员该不该被炒?  2006-05-12 08:57:09.0
内部漏洞很多啊,真正的内鬼没有抓出来.
查:
1,第一次成行的值机人是谁?
2,售票处是谁卖的?
3,在哪个环节乘几联被抽走?
回到顶部↑ 5楼    Re:[新闻]一张机票两次成行 海航值机员该不该被炒?  2006-05-12 10:03:30.0
不知道海航的执机流程是什么样的……,这么多不一致,又怎么会在那么多到 手续和关卡中顺畅放行?难道都是亲戚?汗~~
回到顶部↑ 6楼    Re:[新闻]一张机票两次成行 海航值机员该不该被炒?  2006-05-12 10:24:37.0
民航系统哪个黑啊!总局领导要处理啊.
回到顶部↑ 7楼    Re:[新闻]一张机票两次成行 海航值机员该不该被炒?  2006-05-12 11:34:34.0
不断有黑道冒险贩毒,又不断有印制假美元和假人民币,难道没有黑道想到印制机票吗?印制假机票比印制假人民币的技术应该简单不是?

一张机票价值远比一张人民币的价值高(10倍左右),而航空公司内部在发放、使用、收回、结算的管理交叉环节实际有漏洞,许多环节都可成为黑道研究攻击的目标。

记得,媒体大约四五年前,曾经报道过广州白云机场值机员偶然查出两张假机票。说是偶然查出,是因为当天办理登机的旅客超了,值机员比较紧张,又发现两张机票的印刷较为粗糙,就扣下了,最后交派出所证实是假机票。其实,后来假机票印刷的侦破和幕后情况,一直未见报道。

再者,建议航空公司财务部门检查一下历年积累的承机联应收款没有收回的情况,或者,承运联与会计联比对,长期无法对应的情况,恐怕就可以知道假机票是否真正存在。

建议航空公司应该检查一下自身。对值机员的检控,应该证实其是否与外方发生勾结。否则就是航空公司自身存在漏洞和过错。
回到顶部↑ 8楼    Re:[新闻]一张机票两次成行 海航值机员该不该被炒?  2006-05-12 12:54:10.0
海航真是什么都有,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不会发生的事!
回到顶部↑ 9楼    Re:[新闻]一张机票两次成行 海航值机员该不该被炒?  2006-05-12 14:24:55.0
  中国的国有企业解雇一名员工是相当困难啊。
  我记得某银行曾经开除一名在贷款过程中舞弊的信贷员,结果被这个人告到县里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反而败诉。后来,为了在单位上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这家银行上诉到法院,并不惜向法院人员行贿做工作,最终胜诉,避免了舞弊行为的示范效应。
  其实要是在私营企业,解雇一个人,实在是太简单的事情了。但我不知道这样的困难是不是也是国企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原因之一。
回到顶部↑ 10楼    Re:[新闻]一张机票两次成行 海航值机员该不该被炒?  2006-05-12 18:43:08.0
问题1:乘机联在第一次使用后如何被换出来的!可能的环节很多了!
问题2:换出来的乘机联如何进入流通环节由售票处卖出?此处必有内部人员参与操作。
问题3:如何肯定第二次值机的值机员在办理时接收的是这几张已经使用的乘机联??既然乘机联在第一次使用后可以被换出,也就有可能在任何时候被换回。既然有可能被换回,也就无法由此推定该乘机联为该值机员所接收。

由此看来,我的观点是这件事已经发生,海航无法锁定“犯罪嫌疑人”(是否属于利用职务之便不当得利或属于盗窃我不知道,非法律界人士),因此将该值机员推上前台,因该值机员无法提供有效的自己未能参与该行为或当时接收的乘机联为实际成行的旅客乘机联的证据,做出“有罪推定”。

思路有点混乱,希望大家包涵,谢了!
最后由此想到几点:
如按照此种推定,值机员正常办票中的权益如何保护?既能换出乘机联,必然也能换进去,且可能发生的环节太多,当班值机员并无可行手段保证自己接收的票联在逐级上交的过程中不被更换。
在值机员办理的过程中,也有可能有人(熟人、上级、、、)要求其先办登机牌,在航班起飞后再给乘机联,甚至乘机联直接交给专职负责票联的工作人员,即便名字不对也不易被发现。更何况在几个月后事发再让值机员回忆当时情况也非常困难了。
在此则新闻中所提到的具体信息并不明确,以我的观点来看,大概是不希望操作手法被别人学会。因此我对该情况的分析大概有些环节会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希望大家不要拿砖砸我哈!
回到顶部↑ 11楼    Re:[新闻]一张机票两次成行 海航值机员该不该被炒?  2006-05-13 13:54:50.0
一直到现在,机场里面大把的人利用值机,而值机者利用职权违反规定操作而赢利!
回到顶部↑ 12楼    Re:[新闻]一张机票两次成行 海航值机员该不该被炒?  2006-05-17 22:29:59.0
不光海航,各公司都算上,就机场的这点事情,相信自己人都心知肚明啊!想干坏事的人,稍微用点心,就能拿到一大把票联,那可都是钱啊!!!!!!!!反过来用的时候,太简单啦,尤其是给熟人用,直接在登机牌上打票上的名字,安检打个招呼就放了,路子没那么广的,就采用笨一点的方法,在机场派出所办一张临时身份证,很简单就走了。像HU这个,肯定是因为卖给了不认识的人,二次使用过程中出现了漏洞,所以就玩显了。
地服的领导也管不了,他也不敢管,要是认真起来,得从手底下辞掉多少人啊。而且,这种事情,本身调查起来也很麻烦,还要通过结算部门查票联、航信查记录、机场查值机、查机场数票联的、值机主任、送票联的,带票联回总部的飞机上的乘务组、还得查一下结算收票联的、库房的........
不在总部的更难管,像某航在北京的一个小值机,兜里装着十几张他们公司的头等舱票联,就像废纸一样,一有机会,就掏出来用两张。
回到顶部↑ 13楼    Re:[新闻]一张机票两次成行 海航值机员该不该被炒?  2006-05-18 08:42:27.0
乱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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