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楼 Re:[转贴]当二类盲降运行时,问几个问题? 2006-03-14 00:4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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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方面:1)飞机要具备2类运行的相关设备要求;2)机组要经过相关的2类运行培训,并且经相关部门认为合格合格。
还有一点:天气标准是一回事,但是机组在决断高能否见跑道又是一回事了。
- 6楼 Re:[转贴]当二类盲降运行时,问几个问题? 2006-03-15 00:17: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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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播里告知二类盲降正在运行,可有一类盲降标准的机组降落,请问:机组违规吗?如果机组降落时,实况不是二类,而是一类,有必要告知管制员吗?二类盲降进近,是指管制员运行标准,还是对机组而言,不够二类,就必须备降?通播更改着陆天气条件,其时效性可以通过机组建议而更改吗?还是仅仅是一种运行方式?谢谢。
答:
1、着陆是需要得到管制员着陆许可的。如果只具备1类盲降标准的机组进行了2类盲降着陆,这个肯定是违规的。如果通播未更新时,机组事先通知管制员机组只具备1类盲降标准,而管制员从收到的实时气象资料表明已达到1类盲降的气象条件而发布着陆许可的情况下,机组使用1类盲降着陆是允许的。管制员的责任是掌握天气标准,发出准确的许可。在得到管制员的许可后可以不去理会通播的内容。
2、实况不是二类,而是一类的情况下,可以提醒管制员,在管制员取得气象部门更新后的气象资料后作出判断,是否具备一类盲降标准。如达到1类盲降标准后,管制员会发布许可,并通知更新通播。如管制员认定当前气象条件仍不具备1类盲降标准时,无2类盲降标准的机组不得在该机场着陆。
3、通播的内容会随着气象部门气象资料的更新而更改。这包括了由机组提醒,重新观察得到新的实况。
4、管制员不能单靠机组的判断或自己的判断作为着陆标准的气象依据。
以上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这个贴子最后由 caucatc 在 2006-03-15 00:29:40 重新编辑]
- 9楼 Re:[转贴]当二类盲降运行时,问几个问题? 2006-03-23 00:4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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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機組及飛機是CAT I ILS 的,而且當時機場是CAT II 進場的,機組可以降落的,但要在建立盲降時,天氣的情況要是CAT I 的.而且要以CAT I 的 決斷高度來當決定(即當下降到200FT是一定要看見進場燈或跑道),如果在200FT是也看不見,便應該GO AROUND.不可以下降多過200FT.
而且ATIS 通常是一小時發一次的,如果天氣轉好而沒有更新.機組應該以當時天氣情況來決定.而且TOWER在發降落許可時,可以給予最新的天氣.
[这个贴子最后由 dynasty641 在 2006-03-23 00:47:22 重新编辑]
[这个贴子最后由 dynasty641 在 2006-03-23 13:14:10 重新编辑]
- 13楼 Re:[转贴]当二类盲降运行时,问几个问题? 2006-03-31 19: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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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98号令里找了些关于进近和着陆的要求,想和大家一起探讨一下低能见度运行的时候对政策的理解,以及与机组的沟通……这个只是对航空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并不针对II类运行。
第七十五条 如果在飞越最后进近定位点(FAF)或最后进近点(FAP)之前,报告的跑道视程(RVR)或能见度(VIS)低于程序规定的着陆最低标准,机长不得飞越最后进近定位点(FAF)或最后进近点(FAP)继续进近:如果在飞越最后进近定位点(FAF)或最后进近点(FAP)之后报告的跑道视程(RVR)或能见度(VIS)减至规定的着陆最低标准以下,则机长可以继续进近至决断高度/高(DA/DH)或者最低下降高度/高(MDA/MDH)。如果程序中没有规定最后进近定位点(FAF),在报告的跑道视程(RVR)或能见度(VIS)低于规定的着陆最低标准时,则机长不得开始最后航段飞行。
第七十六条 飞机到达决断高度/高(DA/DH)或者在非精密进近到达最低下降高度/高(MDA/MDH)后至复飞点前,飞机处在正常下降着陆位置上,飞行能见度不低于程序规定的最低标准,并且已取得要求的目视参考,则可以继续下降至决断高度/高(DA/DH)或者最低下降高度/高(MDA/MDH)以下。
第七十七条 在精密进近或非精密进近中,当飞机到达决断高度/高(DA/DH)或者最低下降高度/高(MDA/MDH)时,不论天气报告如何,如果不能取得外界目视参考或者不能充分保证成功地进近着陆,或者考虑到可用的目视参考,飞机相对于着陆航径的位置可能危及成功的进近着陆,则必须强制实施复飞。
[这个贴子最后由 拖泥不带水 在 2006-03-31 19:07:05 重新编辑]
- 18楼 Re:[转贴]当二类盲降运行时,问几个问题? 2006-05-13 13:47: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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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 冷静淡然 2006-03-12 11:46:36 发表的内容: 通播里告知二类盲降正在运行,可有一类盲降标准的机组降落,请问:机组违规吗?如果机组降落时,实况不是二类,而是一类,有必要告知管制员吗?二类盲降进近,是指管制员运行标准,还是对机组而言,不够二类,就必须备降?通播更改着陆天气条件,其时效性可以通过机组建议而更改吗?还是仅仅是一种运行方式?谢谢。 |
机组违规不违规,取决于天气实况。如果发布的天气低于一类标准,机组不得开始起始进近;如果已经开始起始进近,发布的天气标准低于一类标准,机组可继续进近到决断高度。在决断高度看到跑道可以落地;看不到跑道,立即复飞。
机组不可能知道天气实况是二类,还是一类。所以没必要告诉管制员。应该是气象观察员来发布天气实况。
二类运行要求机场有二类运行的保障能力,而且机组和飞机通过二类运行批准。
通播更改着陆天气条件,其时效性不可以通过机组建议而更改。
- 31楼 Re:[转贴]当二类盲降运行时,问几个问题? 2007-03-07 19:2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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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简单理解:二类盲降运行是指机场将二类设备启动,为那些有2类的机组提供服务(平时不用时关掉,省钱,哈哈
),同时一类设备保持开放 ,所以一类机组落地时只要在一类的天气标准下(即一类决断高保持跑道能见,跑道着落段RVR符合机场一类标准),机组不违规,反之超标准落地违规也没有必要给ATC通报(通报了也没人理你
,够不够落地标准机长掌握),二类标准当然是机组的了 ,二类运行不表明不够一类天气标准,不够二类也不用备降可以试降呀
[这个贴子最后由 jeters 在 2007-03-07 20:31:31 重新编辑]
- 42楼 Re:[转贴]当二类盲降运行时,问几个问题? 2008-02-03 20:19: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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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看实况够不够一类吧,在起始进近定位点之前如果天气降到一类标准以下,貌似就不得继续一类进近,映象中是这样。
记错了,是最后进近定位点之前。
[这个贴子最后由 starboard 在 2008-02-03 20:22:04 重新编辑]